游资炒作农产品拷问公共服务差距
栏目标签:转载文章 发表时间:2010/5/14 11:29:08 关注:14177 评论:
|
|
近期,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涨,业内剖析其原因,除受天气致供求关系失衡,运输及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因素影响之外,游资利用信息陷阱、集体喊涨等手段炒作农产品,成为这一轮涨价潮的幕后推手。众多农产品收购商也向记者证实,这的确不是空穴来风。收购商普遍认为,鲜菜保鲜期短,虽然不能囤货炒作,但很容易找由头集体喊涨,“这次蔬菜涨价初期受供求影响,后期是被炒高了”。(5月9日《南方农村报》)
菜价贵过肉,是近期的一个热门话题。除了被人说滥了的气候原因,还很少有人从“游资炒作”的角度来认识这一现象,更没见有游资承认这种现象的存在。那么,如何认识这种现象,如何使游资在农产品流通中兴利除弊,也就成为一个有意义的问题。
游资参与农产品流通,虽然在激活市场上功不可没,但是一个“炒”字,也暴露出这部分资金的投机弊端:由于农产品投入产出的特殊性,产品上市的季节性,再加上我国农户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规模小,一家一户的农民对农产品价格影响力太弱;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由于对农产品需求刚性太大,弹性太小,再没钱的人也要别无选择地消费粮菜,所以农产品的真实价值,往往被处于资本强势、组织强势、信息强势的中间商所扭曲。能囤货炒作的,则囤货炒作;不能囤货炒作的,“找个由头齐声喊涨”也照样可以拉高零售价格。
在农产品领域,生产者与消费者“两头瘦”、流通者“中间肥”的现象,近年来有日益普遍的趋势。我们无法否认,这其中有相对合理的一面,因为在市场经济中,规模优势、技术优势、信息优势等,都会形成各经济链环之间不太公平的利益分配。体现在某些商品上,这种“不公平”,有可能通过市场的自我调节来纠正。但是,由于农产品既有一个“季节生产,常年销售”的制约,又有一个“小农户面对大市场”的信息与流通难题,中间商控制市场、垄断价格、绑架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动力与能量更强,所以更需要宏观政策拿出相应的作为。
宏观政策的作为应该体现在哪儿?我以为还在于政府应该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众所周知,公共产品是可以免费或者少量付费就能消费的,比如政府创办的交易市场本身,市场设施,检验检疫服务,信息服务等;比如,建设一批专门服务于菜农、果农的公共冷库,实现季节生产,均衡上市,既可丰富市场,又能增值于生产环节,直接促进生产者的积极性。此外,政府还可以利用“政府信誉”,建立半公益、半市场化的会员制中介组织,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让农民在市场上“强”起来。市场主体结构失衡的问题解决了,游资炒作的空间自然也被压缩了。 |
文章作者:大师兄 |
【进入社区】【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此文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否则本网有权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发布此文,只为给您做信息参考,请您慎重对待此文所发表的观点给您带来的任何影响和后果,本网对因此文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