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畜禽免疫。建立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推行在乡镇政府领导及县畜牧局指导和监督下,以养殖场(小区)和饲养户为责任主体,以村级防疫员、职业兽医、从业兽医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模式。指导规模养殖场按照国家推荐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户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补防。对基层防疫技术人员进行全员技术培训,重点提高实际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免疫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免疫,加强消毒,防止出现交叉感染。对免疫的畜禽逐场逐村逐户建立免疫档案,免疫档案建档率、耳标加施率都要达到100%。严格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免疫制度,落实免疫措施,规范免疫记录,提高免疫质量。及时开展免疫抗体监测,有计划有重点分区域进行免疫效果评估。
2、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2014年12月底前建成实验室,合理设置监测网点;加大监测经费投入,争取政府将监测经费纳入县级预算,积极推进定点、定时和跟踪监测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和免疫效果评估,指导乡镇适时调整防控策略,及时消除疫情风险隐患。开展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全县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规律;掌握动物疫病防控效果,为监测预警提供科学数据。
3、加强检疫监督。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大队)管理和业务人员培训。加强养殖、屠宰环节检疫监管,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和监管,落实跨省调入饲养动物的到达报告制度,强化引入动物风险控制。
4、加强源头防控。抓好消毒灭原,在全县开展高温季节查源和消毒灭源专项行动,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指导畜牧龙头企业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采取法律宣传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服务指导与依法制约相结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与项目扶持相结合,推进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开展;积极开展动物防疫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改善防疫条件、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档案制度、规范防疫操作,达到科学防控疫病的目的。
5、加强应急处置。及时修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法定假期、重要活动期间专项应急预案和不同病种的实施方案。制定重大动物疫情核查处置工作流程和有关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应急保障体系。积极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于发现的疫情隐患,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快速反应,果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