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仔猪“保卫战”,又打响了!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2/11 19:36:43 关注:455 评论: 我要投稿
|
|
谁能想到,拉肚子还能夺去小命。但这在仔猪身上极为常见,特别是冬季,对仔猪来说堪称“夺命时刻”,其罪魁祸首就是各种因素引起的“拉肚子”,一直都让养猪人很头疼。
近年来,仔猪腹泻十分普遍,在养猪业中危害居首位,死亡率高达100%。而导致仔猪腹泻的原因众多,包括细菌性腹泻、病毒性腹泻、寄生虫性腹泻、生理性腹泻、营养性腹泻、应激性腹泻等,养猪人需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我们采访了扬翔股份养猪事业部兽医总监张伟超博士,来看看导致仔猪腹泻的原因是什么,以及如何有效防治!
1
找到仔猪腹泻的“元凶”
前面我们提到,让仔猪腹泻的原因众多,需要对症下药,那么到底应该怎么辨别病因呢?这里有几种方法。
01
根据腹泻日龄来判断:1~3日龄多发仔猪红痢(C型魏氏梭菌)和黄痢(大肠杆菌);3-7日龄多表现为传染性胃肠炎、轮状病毒、库布病毒以及沙门氏菌等引起的腹泻;7-14日龄是球虫感染的高发期;10日龄以上各种急性、严重的水样腹泻多为传染性肠胃炎、流行性腹泻、伪狂犬病等引起;其中流行性腹泻病毒可感染各个年龄段的猪只,且表现出日龄越小发病越严重!此外,产房湿度过大或温度过低也会引起不同日龄仔猪的腹泻。
02
根据腹泻程度来判断:如果是爆发性的、且在产房内迅速传播扩散的腹泻,猪只表现为水样腹泻、快速脱水、高死亡率,多为病毒性腹泻,如流行性腹泻病毒,在第一窝发生后的24h内即可迅速扩散到整个产房;如果是缓慢散播、且随时间而加重,猪只表现为渐进性消瘦、低死亡率,多为细菌性或寄生虫性腹泻。
03
根据粪便的性状来判断:病毒性腹泻粪便多表现为黄绿色稀水样、偏酸性、带腥臭味;细菌性腹泻多表现为前期糊状、后逐渐转为稀便,偶带有泡沫状;寄生虫性腹泻主要为球虫感染,表现为白色糊状、牙膏状,后期会转为带血色的黏稠腥臭稀便;腹泻伴随口流泡沫、呕吐、神经症状多为伪狂犬感染;生理性、营养性腹泻多为短暂的黄色水样或夹杂未消化的饲料颗粒的粪便。
04
根据是否发生呕吐来判断:呕吐是传染性胃肠炎和流行性腹泻,也见于伪狂犬和轮状病毒,偶见于猪瘟;大猪发生呕吐大部分与病毒感染有关;也可能是霉菌毒素、缺乏VB1、VB6、胃溃疡、类圆线虫等引起的呕吐。
可见,简简单单的“拉肚子”背后,可能隐藏的是更大的疾病,养猪人可对照一下自家仔猪是否有相关表现,做好母猪群体的免疫预防工作或及时的药物干预治疗。当然,仔猪腹泻大部分临床表现比较相似,更保险的做法还是进行检测鉴定。
2
仔猪“保卫战”
为防止腹泻夺去仔猪的“小命”,“防”和“治”两手都要抓。
01
做好预防
(1)加强产房环境卫生的清洁和消毒,保持猪舍内干燥。每次断奶后要对产房上上下下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可使用1-2%的烧碱对残留的污垢进行软化清洗,使用醛类消毒剂进行消毒,然后空置干燥,必要时可通过热风机进行60-65℃烘干2-4h。接猪后,要确保产房的干燥度和温度的适宜,避免给母猪和仔猪带来应激。
(2)加强饲养管理,尤其是关注产后母猪的采食量,母猪采食量充足才能提供健康的奶水,通过仔猪的泌乳行为、生长速度以及粪便形态来评估母猪的健康度,同时为仔猪提供洁净的饮水,以及营养均衡的教槽料进行诱食,当发现母猪奶水不足时,可适量补充人工奶。当仔猪发生生理性、营养性、应激性腹泻时,可通过在饮水或人工乳中添加益生菌来调节肠道健康。
(3)根据疫病流行情况,做好母猪的预防接种,提高母源抗体保护能力,周边压力较大时可以进行全群免疫强化;(4)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对问题栋舍进行隔离观察。
02
及时治疗
(1)由致病性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和魏氏梭菌引起的细菌性腹泻,可采用抗生素进行治疗,如喹诺酮类药物、庆大霉素、阿莫西林等;(2)由传染性胃肠炎病毒、流行性腹泻病毒和轮状病毒导致的病毒性腹泻,主要是通过疫苗预防,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一旦发病,立即隔离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疾病的扩散;(3)饲养环境发生突变引起的应激性腹泻,更重要是加强饲养管理,尽可能的减少应激反应,同时使用一些抗应激的药物进行保健,提高仔猪机体的免疫力;(4)寄生虫性腹泻则使用抗寄生虫药物驱虫,并且每年都要定期对猪群进行2-3次驱虫。
疾病防不住,行情就无从谈起,在秋冬疾病高发期,养猪人更是要保持高度警惕,让每一头猪猪都能顺利“过冬”,最大程度降低猪场损失!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扬翔股份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