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研究进展摘译(12.17)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12/18 9:28:40 关注:452 评论: 我要投稿
|
|
2022年美国禽类和哺乳动物源性高致病性型禽流感(H5N1)病毒分支2.3.4.4b的抗病毒药物敏感性研究
PMID: 37494978
DOI:10.1016/j.antiviral.2023.105679
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 病毒2.3.4.4b分支是造成禽类和哺乳动物毁灭性疫情的罪魁祸首,对公共卫生造成潜在危害。本文评估了这类病毒对流感抗病毒药物的敏感性。2022年美国收集的1015条HPAI(H5N1)病毒序列中,有8种病毒(~0.8%)含有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抗病毒药物耐药的分子标记物:3种金刚烷耐药(M2-V27A)、4种奥司他韦耐药(NA-H275Y)和1种巴洛沙韦耐药(PA-I38T)。此外,31种病毒的突变可能降低对神经氨酸酶(NA)抑制剂(n=20)或帽依赖性核酸内切酶(CEN)抑制剂(n=11)的敏感性。对22种病毒代表株进行表型测试。综上所述, 2.3.4.4b(H5N1)分支病毒没有已知耐药突变,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抗病毒药物敏感。奥司他韦对NA活性的抑制作用最弱,而研究型NA抑制剂AV5080对NA突变等的抑制作用最强。新NA替代物T438N使扎那米韦的抑制作用降低了12倍,并与已知标记物N295S共同作用影响了对所有5种NA抑制剂的敏感性。在基于细胞培养的HINT和IRINA测试中,PA-I38T病毒对CEN抑制剂、巴洛沙韦和研究型AV5116的敏感性分别降低了75-108倍和37-78倍。含有PA-I38M或PA-A37T的病毒的敏感性降低了5-10倍。鉴于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病毒的持续传播和进化,应密切监测药物敏感性,进行风险评估,并为有关抗病毒药物储备的决策提供参考。
原文链接: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7494978/
兽医科学和生物防御BSL-3网络研究联盟(RAV3N):
网络起源与第一阶段活动报告
PMID: 37536427
DOI:10.1016/j.antiviral.2023.105693
近期疫病事件使人们认识到了国家公共卫生和兽医传染病社区之间合作的必要性,从而为应对当前和未来生物威胁做好准备工作。为满足这一需求,美国农业部国家生物和农业防御设施(USDA NBAF)通过其全球健康研究综合体(TAMGHRC)与德克萨斯农工大学合作,建立了兽医科学和生物防御BSL-3网络研究联盟(RAV3N)。RAV3N是美国大学和联邦BSL-3Ag/BSL-3/BSL-4实验室研究设施的合作网络,其目标是建立战略和协调方法,共享大型动物生物防护基础设施和研究能力,改善生物监测和诊断以及制定对策,以处理具有兽医和人畜共患重要性的病原体。本文描述了RAV3N的起源和发展,详细介绍了第一阶段的活动,并总结了其在2022年8月举行的第一次成员会议的会议记录。
原文链接: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7536427/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