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研究进展摘译(2.4)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2/5 9:37:00 关注:556 评论: 我要投稿
|
|
人兽共患动物源性流感病毒
及其潜在的“混合器”宿主
Elsayed M Abdelwhab,Thomas C MettenleiterPMID: 37112960
DOI: 10.3390/v15040980
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其基因组为单股负链分节段的RNA,可感染包括人类在内的多种动物。1918~2009年,共发生了4次流感大流行,造成了数百万人死亡。动物流感病毒经常通过中间宿主或其他途径向人类传播,导致了严重的人兽共患和流行病威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掩盖了动物流感病毒带来的高风险,但突出了野生动物作为大流行病病毒宿主的作用。本文综述了动物流感病毒在人群中的发生情况,并描述了人兽共患流感病毒的潜在“混合器”或中间宿主。虽然有些动物流感病毒具有很高的人兽共患风险(如禽流感病毒和猪流感病毒),但其他动物流感病毒的人兽共患风险很低,甚至可忽略不计(如马属动物流感病毒、犬科动物流感病毒、蝙蝠流感病毒和牛科动物流感病毒)。流感病毒可直接从动物(尤其是家禽和猪)传播至人类,也可通过“混合器”宿主身上的重组病毒传播。迄今为止,据记载人类感染禽源病毒的确诊病例不足3 000例,亚临床感染病例不足7 000例。同样,人类感染猪流感病毒的确诊病例据报告仅有几百例。由于禽类和人类表达受体不同,猪历来是人兽共患流感病毒产生的“混合器”宿主。然而,有多种宿主携带这两种受体,也可作为潜在“混合器”宿主。因此,应保持高度警惕,预防动物流感病毒引起下次大流行病。
原文链接: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7112960/
流感病毒的致病性和毒力介绍
Yuying Liang
PMID: 37339323
DOI: 10.1080/21505594.2023.2223057
流感病毒分为甲型、乙型、丙型和丁型4种,可引起人类和动物轻度至重度疾病甚至致命性疾病。流感病毒通过抗原漂移(突变)和抗原转变(分段病毒基因组重组)快速进化。尽管目前已有疫苗和抗病毒药物,但新的变种、毒株和亚型病毒频繁出现,引发了流行病、人兽共患病和大流行感染。近年来,H5和H7亚型等禽流感病毒已致数百至数千人感染,致死率很高。这些动物流感病毒不断进化,可能通过空气传播给人类,引起了人们对下次大流行的极大担忧。病毒的致细胞病变效应和宿主对高病毒载量的免疫反应加剧可引起严重的流感病毒性疾病。研究发现了病毒基因组中的各种突变,这些突变会促进病毒复制和传播,改变组织嗜性或物种特异性,并逃避抗病毒药物或宿主先天免疫力。此外,对于介导抗病毒反应、前病毒功能或流感病毒感染后的免疫致病机理的宿主成分,在鉴定和表征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本文综述了目前关于流感病毒毒力和致病性的决定因素、宿主先天免疫和适应性免疫反应的保护性和免疫病理性以及宿主因子和细胞信号通路的抗病毒和亲病毒作用(antiviral and pro-viral roles)的研究进展。最后,了解病毒毒力因子和病毒-宿主相互作用的分子机制对于制定预防和治疗该病的措施至关重要。
原文链接: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7339323/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