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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使用兽药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1/24 17:56:59 关注:10 评论: 我要投稿


1

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

 

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2016.12.31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

 

   

2

停止用于动物促生长

农业部公告第2428号

2017.4.30

 

 

 

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发酵)仅限该产品用于动物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兽药添字更换为兽药字)

 

 

   

3

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

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

 

2019.5.1

 

停止经营、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停止生产经营使用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农业部关于清查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紧急通知(农医发[2005]33号)

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2005.12.1

 

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农医发(2005)33号

 

允许治疗用 不得在动物食品中检出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替代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关部分。

 

2020.4.1

 

允许做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兽药1、氯丙嗪2、地西泮(安定)3、地美硝唑4、苯甲酸雌二醇5、潮霉素B 6、甲硝唑7、苯丙酸诺龙8、丙酸睾酮9、赛拉嗪

   


禁用、停用、不得检出兽药汇总于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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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业部公告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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