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使用兽药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1/24 17:56:59 关注:10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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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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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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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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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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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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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用于动物促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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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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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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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发酵)仅限该产品用于动物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兽药添字更换为兽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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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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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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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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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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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经营、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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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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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生产经营使用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农业部关于清查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紧急通知(农医发[200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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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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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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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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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医发(200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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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治疗用 不得在动物食品中检出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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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替代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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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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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做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兽药1、氯丙嗪2、地西泮(安定)3、地美硝唑4、苯甲酸雌二醇5、潮霉素B 6、甲硝唑7、苯丙酸诺龙8、丙酸睾酮9、赛拉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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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停用、不得检出兽药汇总于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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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业部公告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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