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饲料兽药监管大揭秘:守护养殖业的安全防线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3/6 10:37:42 关注:196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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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开启监管新征程
2025 年 2 月初,尽管春寒料峭,但农业农村领域围绕民生与产业发展掀起热潮。农业农村部相继印发《2025 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2025 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2025 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5 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等 4 个方案计划 。这一系列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全年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式启动,对于畜牧业的规范与发展意义深远。
饲料与兽药,虽在畜牧业中看似处于辅助地位,实则是保障养殖业稳定运行以及畜产品安全的关键要素。饲料质量直接关联畜禽生长发育、肉质口感,进而影响肉、蛋、奶等畜产品在餐桌的品质与安全;兽药的合理使用和质量把控,则关乎畜禽健康、疫病防控及整个养殖产业的稳定发展。因此,这 4 个方案计划的出台,肩负着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守护民众食品安全的重要使命,为后续监管工作明确了清晰方向,一场全面、深入的质量安全保卫战已然就绪。
饲料监管:稳中有新的守护
饲料作为畜禽生长的 “粮食”,其质量安全是整个养殖业的基础,更是餐桌上肉、蛋、奶等畜产品安全的源头保障。在 2025 年的监管方案中,饲料监管工作从多维度构建起严密防护体系,全面保障饲料质量安全,并积极应对行业新变化带来的挑战。
(一)多维度监管保质量
监督抽查: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按照已核发生产许可证数量 20% 的比例,运用 “双随机” 系统抽取方式,在辖区内随机选定饲料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和养殖场(户)作为被监督抽查对象与抽样人员,确保监督抽检的公平性、公正性与随机性。检测范围覆盖粗蛋白、铜、维生素等质量指标,铅、砷、真菌毒素等卫生指标,以及兽药及非法添加物指标,全面把控饲料质量。
例行监测: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范围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例行监测。针对重点产品,在生产、经营使用、互联网销售、养殖等多个环节随机抽样,对不同批次样品中的真菌毒素、兽药、非法添加物等风险因子进行监测。通过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监测数据共享共用,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可及时掌握辖区内样品监测结果,并对不合格企业迅速采取监管处置措施。
风险预警: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工作对饲料生产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排查分析。包括对饲料中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生物类饲料产品、高风险原料品质及安全风险预警,小品种动物饲料产品风险预警等,提前发出预警信号,为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现场与飞行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确保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企业相关制度和记录。飞行检查则针对重大问题线索,迅速开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法企业形成有效震慑。
标签专项检查:全面强化饲料生产和经营环节产品标签标示内容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者和经营者依法依规标示相关内容,保障养殖户和消费者对饲料成分、用途、营养成分等关键信息的知情权。
“瘦肉精” 专项监测:选择 8 个重点省份开展养殖环节 “瘦肉精” 专项监测拉网排查,针对特定规模的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抽取尿液和毛发样品进行检测。一旦发现疑似阳性样品,立即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确证阳性后,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查,严厉打击使用 “瘦肉精” 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新内容应对新挑战
2025 年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中的新增内容,体现了监管工作的与时俱进。
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新增 “研究建立抗生素滤渣检测方法标准”。随着饲料行业发展,部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新原料或添加剂谋取私利,抗生素滤渣若被非法添加到饲料中,将严重威胁畜禽健康和畜产品安全,建立检测方法标准有助于识别此类潜在风险。
生物类饲料产品风险预警:新增 “建立基因工程菌特异性标志片段库”。生物类饲料产品在现代养殖中应用日益广泛,基因工程菌使用增多,若发生变异或传播可能带来未知风险。建立特异性标志片段库,可实现对基因工程菌的精准监测和追踪,保障生物类饲料产品安全。
高风险原料品质及安全风险预警:新增 “建立可食用天然植物原料及粗提物特征谱库,开展违法使用目录。开展昆虫蛋白潜在风险摸底排查。研究建立动物源性的饲料原料特异性检测鉴别技术”。可食用天然植物原料及粗提物、昆虫蛋白等新原料在饲料中应用不断增加,建立特征谱库和开展摸底排查,有助于了解其特性和潜在风险,为安全使用提供依据;动物源性饲料原料易出现以次充好、交叉污染等问题,特异性检测鉴别技术可有效辨别原料真伪和质量,保障饲料安全。
小品种动物饲料产品风险预警:新增 “开展蚕饲料及其原料潜在风险摸底调查”。蚕作为特殊养殖动物,其饲料质量安全不容忽视。开展蚕饲料及其原料潜在风险摸底调查,有利于发现影响蚕生长发育和茧丝质量的风险因素,保障蚕桑产业健康发展。这些新内容是监管部门针对饲料行业新突破、新变化做出的积极应对,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注入新动力,使其在不断变化的行业环境中仍能有效守护饲料质量安全。
兽药监管:重点发力保安全
兽药作为畜禽养殖过程中的关键投入品,如同人类医疗药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畜禽健康成长、疫病防控以及整个养殖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是餐桌上畜产品安全的重要保障。2025 年,农业农村部在兽药监管方面精准施策,一系列举措直击兽药质量安全关键问题。
(一)精准抽检,靶向问题
抽检原则与对象:在兽药质量监管工作中,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 原则确定抽检对象,确保抽检的公平性和随机性。同时,加大对近年来抽检批次较少和抽检不合格批次较多企业的抽检力度。抽检批次少的企业,产品质量可能长期未得到有效检验;抽检不合格批次多的企业,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加大对这些企业的抽检力度,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高风险品种抽检:增加高风险品种的抽检和监测数量、频次。兽用抗菌药、兽用中药等作为养殖过程中常用且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品种,被列为抽检重点。兽用抗菌药质量不过关可能导致畜禽疾病治疗效果不佳,产生耐药性,影响养殖行业疫病防控;兽用中药成分复杂,质量把控难度大,加强抽检可有效保障兽药有效性和安全性。
全链条监管:抽检对象涵盖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现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渠道再到使用终端的全链条监管。覆盖尽可能多的兽药生产企业,且在选择被抽检生产企业时考虑平衡企业规模,以真实反映同品种不同生产企业的实际质量情况。对兽药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检时,全部抽取非辖区内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避免地方保护主义,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同时对兽药网络经营环节开展抽检,适应兽药销售新趋势,加强对互联网销售兽药的监管。
(二)重点监控,强化效果
对于部分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是强化兽药监管效果的有效手段。若监督抽检时,从兽药生产企业抽取样品且检测结果符合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被检出添加其他药物成分、当期通报中药产品的鉴别中有 2 种(含 2 种)以上处方药未检出等 7 项条件之一,该企业将被列为部级重点监控企业。从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抽取的样品,若检验结果为检出添加其他药物成分或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为 0,且依法核实为标称兽药生产企业产品的,该标称兽药生产企业也会被列为部级重点监控企业。
重点监控为期 1 年,监控期间相关部门对这些企业进行严格监管。若生产企业在监控期内其他产品(含不同批次同一产品)仍存在质量问题,部畜牧兽医局将通过飞行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发现问题依法组织查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参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建立省级重点监控制度,将严重违反兽药 GMP、兽药 GSP 的相关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列为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通过重点监控制度,有效震慑违法违规企业,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药后监管:凸显安全重责任
在畜禽养殖全过程中,兽药使用后的监管工作是守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25 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25 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对这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体现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和保障公众健康的坚定责任。
(一)严格监控兽药残留
抽样原则与对象:各地在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中,遵循科学、严谨原则确定抽样畜禽产品种类及检测药物品种。重点关注此前抽样检测不符合规定、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投诉举报较多、舆情关注度高的养殖主体和动物产品。这些区域是畜产品安全链条中的薄弱环节,以其为抽样检测主要目标,可精准发现潜在兽药残留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抽样程序:抽样过程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程序。从动物养殖和屠宰环节抽取畜禽产品样品,确保样品来源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牛奶样品从奶牛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抽取,因其作为日常消费的重要畜产品,兽药残留情况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开展鸡肉、鸡肝以及鸡蛋中兽药残留检测时,从养殖场抽取的样品数量超过抽样总数的三分之一,养殖场是畜禽生长源头,抽取更多样品可全面了解畜禽生长过程中的用药情况,及时发现兽药残留问题。
检测工作:检测工作按照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执行,确证方法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方法或参照国际公认的方法执行。各检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标准,不得擅自变更检测方法和检测限,以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检测方法或检测限偏差可能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使兽药残留超标的畜产品流入市场,威胁消费者健康。严格的抽样和检测程序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严肃处理超标问题
一旦发现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将立即启动严肃且及时的处理措施。
追溯与核查:样品来源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要求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对养殖场(户)用药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兽医处方、用药记录和库存兽药产品,通过这些资料了解养殖场用药情况,判断是否存在用药不规范、未执行休药期等问题。
责令改正:若发现养殖用药不规范、未执行休药期等问题,责令养殖场(户)立即改正。用药不规范和未执行休药期是导致兽药残留超标的重要原因,及时纠正可从源头上降低兽药残留风险。
依法查处:一旦发现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这些违禁药品及化合物对人体健康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极大,如违禁抗生素、激素等,可能损害人体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甚至引发严重疾病。
移送公安与溯源追踪:对于肉牛肉羊兽药残留专项监控发现 β- 受体激动剂阳性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溯源追踪和查处工作。β- 受体激动剂被严格禁止使用,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移送公安机关可借助法律力量严惩违法者,形成威慑,遏制违法使用兽药行为。
无害化处理:监督养殖场或屠宰场对已经饲喂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对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相关部门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坚定决心和高度责任感。
监管成效与未来展望
回顾 2025 年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全面、目标明确,从饲料监管的稳中有新,到兽药监管的重点发力,再到药后监管的凸显安全,各环节紧密衔接,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这一系列监管工作为畜牧业构建了坚实的 “安全铠甲”,从饲料源头把控,到兽药使用规范管理,再到药后残留严格监控,各项措施旨在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守护畜牧养殖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展望未来,随着监管措施持续深入实施,养殖业健康发展前景可期。严格的饲料监管将促使饲料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畜禽提供优质、安全饲料,保障畜禽健康生长。兽药监管加强将有效遏制不合格兽药流通和使用,提高兽药质量和安全性,为畜禽疫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减少畜禽因用药不当产生的健康问题。药后监管严格执行将确保畜产品兽药残留符合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提升消费者对畜产品的信任度。在严格监管环境下,养殖业将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生产更多优质、安全畜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这一系列监管工作的实施离不开各方共同努力,需要持续关注和支持。养殖户应积极配合监管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养殖行为;饲料和兽药生产企业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管理,生产合格产品;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参与监督。只有各方协同合作,才能构建安全、可靠的畜产品供应体系,为人们健康生活提供保障。期待在严格监管护航下,养殖业迎来更美好的明天,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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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现代畜牧网 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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