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检室样品未进行受控管理,GMP样品与研发样品混放,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
2.胚培养病毒灭活疫苗生产线淋浴间缺少单向流控制措施,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四十三条规定。
3.成品库分区标识不清,缺少待验区;货位卡信息易擦除,且内容不全,不符合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规定。
4.标签库中鸡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二联灭活疫苗(La Sota株+WD株)标签登记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包材库中缺少20240504批以及20240901批疫苗生产使用疫苗瓶的领用记录,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5.20240901批鸡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二联灭活疫苗(La Sota株+WD株)批记录中缺少标签和疫苗瓶的领用信息,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6.胚培养病毒灭活疫苗生产线二更现场未见更衣操作规程,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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