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整治风暴来袭,养殖业如何破局?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3/29 14:08:20 关注:92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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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整治,为何势在必行?
在当前畜禽养殖行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兽药作为保障动物健康、防治疾病的关键投入品,其合理使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兽药使用领域存在诸多乱象,已然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对畜禽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畜禽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张。但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养殖户为追求更高养殖效益,不惜违规使用兽药。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用药现象屡禁不止,例如将适用于特定动物疾病治疗的兽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擅自加大用药剂量以促使畜禽更快生长或治愈疾病;在疾病治愈后,未按照规定停药期停药,仍继续使用兽药。这些行为不仅无法达到预期治疗效果,还会致使兽药在畜禽体内大量残留。
兽药残留超标对人体健康危害多端。长期食用含有兽药残留的畜禽产品,可能引发过敏反应,如青霉素、磺胺类等药物残留,会使部分敏感人群出现皮疹、瘙痒、呼吸困难等过敏症状,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某些兽药残留还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的 “三致” 作用,像一些激素类药物、抗生素等,长期在人体内蓄积,可能导致基因突变,增加患癌风险,影响胎儿正常发育。此外,兽药残留还会导致人体耐药性增强,当人们摄入含有抗菌药物残留的食物时,体内细菌会逐渐产生耐药性,一旦患病,使用常规抗菌药物治疗可能效果不佳,给临床治疗带来极大困难。
除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外,兽药使用乱象还严重影响了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合格的兽药无法有效防治动物疾病,导致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增加养殖成本,降低养殖效益。一些违规使用兽药的养殖场,其产品质量无法保障,在市场上受到消费者抵制,严重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形象,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正是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2025 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旨在从根源上整治兽药使用乱象,为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三大核心任务,直击乱象根源
为从根本上解决兽药使用和经营中的问题,此次整治行动明确了三大核心任务,每项任务均精准针对当前行业内的突出乱象,致力于全方位、深层次净化兽药市场,为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严打养殖用药三大乱象
在养殖环节,“三超” 用药现象尤为突出。超范围用药,如将仅适用于猪的兽药用于鸡的疾病治疗,不仅无法达到治疗效果,还可能引发其他健康问题;超剂量用药,部分养殖户认为加大药量能更快治愈畜禽疾病,却不知这会导致药物在畜禽体内大量残留,增加耐药性风险;超时限用药,在畜禽疾病已经治愈后仍继续使用兽药,使得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愈发严重。特别是地塞米松的滥用,地塞米松作为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长期或不当使用会抑制畜禽的免疫系统,导致其抵抗力下降,同时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为有效遏制这一乱象,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动物诊疗机构、屠宰企业、乡村兽医等的检查力度,结合兽药残留检测工作,仔细审查养殖档案、诊疗记录和用药记录,一旦发现 “三超” 用药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挂羊头卖狗肉”,即饲料冒充兽药、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一些不法商家为追求利益,将普通饲料包装成兽药销售,或者在饲料中非法添加药物,误导养殖户使用。可饲用天然植物产品本应作为饲料原料,却被标注预防治疗动物疾病功效,甚至以兽用中药名义销售。这些行为不仅欺骗了养殖户,还可能因药物的不当使用对畜禽健康和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监管部门将秉持 “料是料、药是药” 的原则,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一旦发现此类违规行为,直接将相关企业列入 “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惩,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在兽药生产过程中,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或追求其他利益,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或质量标准,出现 “偷工减料” 生产的现象。有的企业在生产兽药时,随意改变生产工艺中的关键参数,或者降低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导致兽药质量不稳定,疗效大打折扣。这些不合格的兽药流入市场,不仅无法有效防治动物疾病,还可能延误病情,给养殖户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监管部门将结合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对兽药生产企业的批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标签和说明书等进行详细检查,对于违规企业,最高将面临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处罚,从源头上保障兽药的质量安全。
(二)掐断违规流通 “灰色链条”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兽药经营成为兽药销售的重要渠道,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一些网络兽药经营企业存在无经营资质在网上经营兽药、经营假劣兽药和不得在网络经营的兽药产品、违规销售兽用处方药等行为。还有的企业网络经营出入库信息未上传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违规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者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改变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商标或商品名等。甚至出现兽药产品从非登记的库房发货、未按规定条件运输有特殊运输要求的兽药、发布虚假宣传或夸大疗效等不实信息、拆开最小销售单元销售兽药等突出问题。监管部门将对从事网络兽药经营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提醒电子商务平台认真履行相关法规要求,严格审查和公示网店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无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得在其平台销售兽药产品,从销售渠道上堵住违规兽药的流通。
兽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特殊管理药品,若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当,不仅会影响动物健康,还可能流入非法渠道,对社会造成危害。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相关原料药来源不合规、未按规定在标签和说明书标注相关字样、相关产品出入库信息未按规定上传至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违规将原料药销售给生产经营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等问题;经营企业可能存在不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相关产品出入库信息未按规定上传至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违规将原料药销售给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网络销售兽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不严格凭兽医处方销售相关产品等问题;使用单位可能存在不严格凭兽医处方使用相关产品、使用情况未按规定在用药记录或病历及诊疗档案中填写等问题。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动物饲养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并提醒相关主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采取专柜保存、双人双锁等措施妥善保管原料制剂、生产检验用标准品和对照品等,并做好使用登记和废品处理,防止发生流弊事件。
兽医体外诊断制品对于动物疾病的诊断和防控起着关键作用,但目前市场上存在未经批准生产经营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的乱象。一些企业不具备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资质,未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经批准的兽医体外诊断制品。还有的企业以 “仅限科研用”、“内部使用”、“某领域使用” 等名义规避审批生产经营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文件,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为动物疾病诊断提供可靠保障。
在水产养殖中,生产经营假劣水产用兽药的问题不容忽视。一些企业不具备兽药生产经营资质,却从事水产用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的水产用兽药存在质量不合格、虚假标注等问题。这些假劣水产用兽药不仅无法有效防治水产动物疾病,还可能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将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保障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三)培训指导,提升行业认知
在整治行动中,培训指导工作是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规范用药水平的重要环节。各地结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充分运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兴媒体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规范用药技术知识宣传教育。网络直播具有实时互动性强的特点,专家可在线解答养殖户和从业者的疑问,及时传递最新的用药知识和政策法规;短视频则以简洁明了、生动形象的方式,将复杂的用药知识和操作规范直观地呈现给受众,便于其理解和掌握。这些新颖的宣传教育方式能够全面覆盖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各主体,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更多的人能够便捷地获取用药知识。
各地还成立了专家技术服务团,深入畜禽养殖和动物诊疗一线,进行实地指导。专家们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养殖户和从业者提供一对一的精准服务。他们走进养殖场,查看畜禽的生长状况和用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为养殖户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指导其正确选择兽药、合理使用剂量、严格遵守休药期等。在动物诊疗机构,专家们对诊疗过程中的用药规范进行指导,帮助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减少不必要的用药。通过专家技术服务团的深入指导,能够切实提升一线人员的规范用药和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本上解决用药不规范的问题。
3 阶段高压推进,整治步步为营
此次整治行动规划了清晰的时间表,通过三个阶段的紧密衔接,逐步深入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全面、高效地开展。每一个阶段都有着明确的任务和目标,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整治体系,犹如一张严密的大网,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一)自查自纠阶段(3 月 25 日前)
在这一阶段,各省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这些方案将成为后续整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养殖场和兽药企业作为整治的关键主体,需要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需对自身的用药、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养殖场要仔细检查养殖档案,查看是否存在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检查用药记录,确认是否存在 “三超” 用药、使用禁用药物等违规行为;还要检查兽药的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所使用的兽药是否有合法的批准文号等。兽药企业则要对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方面进行自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定,产品质量合格,标签和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自查自纠工作并非走过场,而是要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养殖场和兽药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通过这一阶段的自查自纠,能够让企业和养殖场自我审视,主动纠正违规行为,为后续的整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拉网检查阶段(3 月底 - 11 月底)
从 3 月底开始,全国范围内将展开大规模的拉网式检查,这是整治行动的核心阶段。在这个阶段,监管部门将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到各个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网络销售平台等,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
在网络售药方面,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网络兽药经营企业的资质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无经营资质在网上经营兽药的行为;检查所销售的兽药产品是否为假劣兽药或不得在网络经营的兽药产品;还要检查网络经营出入库信息是否上传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以及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兽用处方药等问题。对于电商平台,监管部门将督促其认真履行相关法规要求,严格审查和公示网店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防止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商家在平台上销售兽药产品。
在处方药管理方面,监管部门将以兽药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是否存在不审查兽医处方随意销售的情况。同时,还会检查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信息上传情况,确保销售出入库信息能够准确、及时地上传,实现兽药的全程追溯。
在这一阶段,监管部门将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依法进行严厉查处。通过大规模的拉网式检查,能够全面摸清兽药市场的现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长效机制建立阶段(12 月 15 日前)
在经过前两个阶段的整治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成为了关键任务。各地将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规律,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一系列长效监管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使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兽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兽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过程追溯,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溯源,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还将对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全国通报。这些典型案例具有代表性和警示性,通过通报,可以让其他企业和从业者从中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能够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保障兽药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企业生存指南,严守合规红线
在这场整治风暴中,企业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只有严守合规底线,才能在日益规范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
(一)处方药管理
兽用处方药的管理是兽药经营中的关键环节。根据相关规定,兽药经营企业必须严格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这是因为兽用处方药的使用需要专业的兽医指导,其剂量、使用方法和适用病症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无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不仅可能导致畜禽用药不当,影响治疗效果,还会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构成威胁。一旦被监管部门发现,企业将直接面临罚款等严厉的处罚。例如,邛崃市 XX 有限公司就曾因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被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1500 元,并处罚款 20000 元,罚没款合计 21500 元。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监管部门对处方药管理的重视程度,企业必须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
(二)追溯系统
兽药出入库信息上传国家追溯平台是实现兽药全程追溯的重要举措。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以追溯码为核心,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兽药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使兽药产品 “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追究”。兽药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需在系统中注册并填报产品信息,生成唯一的追溯码并打印贴在产品包装上;兽药经营企业在购进兽药产品时,要对产品进行扫码并录入进货信息,对追溯码进行扫描确认,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兽药使用单位在购买和使用兽药产品时,同样需对产品进行扫码并录入使用信息,确保产品去向可追踪。通过这样的追溯体系,一旦出现兽药质量问题或违规使用情况,监管部门可以迅速溯源,准确找出问题所在环节和责任主体。比如,在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会使用移动终端或扫码枪等工具来逐一扫描每箱药品的二维码,将详尽的药品信息与二维码关联在一起后进行入库上传,这些信息将随着二维码被上传到国家兽药产品追溯平台。当药品出现问题时,就可以根据追溯码快速定位问题源头。企业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操作,确保追溯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网络经营
在网络经营方面,电商平台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根据相关法规,电商平台需要对在其平台上销售兽药的网店资质进行严格核验。这是因为网络销售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如果电商平台不严格审核网店资质,就可能导致无资质的商家在平台上销售兽药,从而增加兽药质量安全风险。如果电商平台未核验网店资质,一旦出现问题,将与违规网店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在一些网售假药案件中,电商平台因未核实网店资质,被要求与售假网店共同承担责任。电商平台应建立健全的资质审核机制,加强对网店的日常监管,确保平台上销售兽药的商家具备合法资质,从销售渠道上保障兽药质量安全。
行动全面升级,养殖业未来可期
此次农业农村部开展的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无疑是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变革。它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筑牢了坚实的防线,使消费者能够放心食用畜禽产品,不再为兽药残留等问题担忧。通过整治兽药使用乱象,从源头保障了畜禽产品的质量,减少了因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危害,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这场行动也为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它促使企业和养殖户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养殖技术水平,推动行业朝着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优质的兽药产品和合规的养殖企业将脱颖而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提高行业的竞争力。
然而,保障兽药使用安全并非一蹴而就,也不是某一个部门或某一方的责任,而是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确保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企业要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生产和销售合格的兽药产品;养殖户要提高安全用药意识,加强学习,掌握科学的用药知识和方法,合理使用兽药。
各方应携手共进,积极支持和参与到规范兽药使用的行动中来,共同为畜禽养殖业的美好未来贡献力量,期待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畜禽养殖业能够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安全的畜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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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现代畜牧网 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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