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省农业农村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初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修改形成新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_互动交流_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lititi@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角上注明“《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
附件:
附件1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关于《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说明.doc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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