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评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8/21 12:08:14 关注:235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的管理,规范抽样检验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徐州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评价管理办法》。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食品抽检的计划、抽样、检验与结果报送、复检和异议、核查处置及信息发布、法律责任等都有严格规定。
为了保证食品抽样检验程序合法、科学、公正、统一的执行,加强全市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规范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行为,确保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决定制定承检机构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
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全抽检监测数据退修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市监食检函[2023] 49 号)5、《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延伸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市监食检函[2022]169号)三、制定过程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向市局业务处室、县(市)区局及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并通过在局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建议。2024年5月22日组织召开有局各食品抽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相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专家座谈会,对文件进行商讨。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开展专家论证和持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通过局长办公会审议研究,形成了《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评价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等内容作出规定。
第二部分主要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的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主要是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从日常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两个方面的评价办法及结果运用作出规定。
同时附有日常工作质量评价评分标准、盲样评价检查记录表、结果报告单、现场检查评分表、现场检查确认单、报告评价表等,明确了具体要求。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