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目录》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9/24 18:36:20 关注:149 评论: 我要投稿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目录》的通知

陕市监发〔2023〕490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本省监管实际,省局对《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指导目录》增加了:粮食加工品中大米(0102)增加糙米,方便食品中调味面制品(0703)增加肉糕、穰饸,薯类和膨化食品中膨化食品(1201)增加蓼花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中茶叶(1401)增加花茶(仅限茉莉花茶、桂花茶),增加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中的焙炒咖啡(2002),增加淀粉及淀粉制品中淀粉糖(2302)(仅限饴糖、麦芽糖)。
 
  现将《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市(区)可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完善本地区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目录。
 
  附件: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目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目录
食品类别
类别编号
类别名称
品种明细
粮食加工品
0101
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
0102
大米
大米、糙米
0103
挂面
挂面
0104
其他粮食加工品
1.谷物加工品;2.谷物碾磨加工品;3.谷物粉类制成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0201
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采用压榨法、水代法加工)
调味品
0301
酱油
酿造酱油
0302
食醋
酿造食醋
0304
酱类
酿造酱
0305
调味料
1.半固态(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油辣椒];
2.固态调味料[香辛料粉]。
肉制品
0401
热加工熟肉制品
1.酱卤肉制品;2.熏烧烤肉制品;3.肉灌制品;4.油炸肉制品;
5.熟肉干制品;6.其他熟肉制品(血豆腐除外)。
0404
腌腊肉制品
1.腊肉制品;2.火腿制品。
方便食品
0702
其他方便食品
1.主食类;2.冲调类。
0703
调味面制品
调味面制品(肉糕、穰饸)
薯类和膨化食品
1201
膨化食品
2.油炸型(蓼花糖)
1202
薯类食品
1.干制薯类;2.薯粉类。
糖果制品
1301
糖果
1.硬质糖果;2.酥质糖果。
茶叶及相关制品
1401
茶叶
1.绿茶;2.红茶;3.乌龙茶;4.白茶;5.黄茶;6.黑茶;7.花茶:茉莉花茶、桂花茶。
酒类
1501
白酒
白酒[自酿(固态发酵法)]
1502
葡萄酒及果酒
1.葡萄酒(自酿);2.发酵性果酒(自酿)。
1504
黄酒
黄酒(自酿)
1505
其他酒
其他发酵酒[清酒、米酒(醪糟)]
蔬菜制品
1601
酱腌菜
酱腌菜
1602
蔬菜干制品
1.自然干制蔬菜;2.热风干燥蔬菜;3.冷冻干燥蔬菜;4.蔬菜脆片;
5.蔬菜粉及制品。
1603
食用菌制品
1.干制食用菌;2.腌渍食用菌。
1604
其他蔬菜制品
其他蔬菜制品
水果制品
1702
水果制品
水果干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80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烘炒类;2.油炸类;3.其他类。
蛋制品
1901
蛋制品
再制蛋类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2002
焙炒咖啡
焙炒咖啡豆、咖啡粉、其他
淀粉及淀粉制品
2301
淀粉及淀粉制品
1.淀粉;2.淀粉制品。
2302
淀粉糖
饴糖、麦芽糖
糕点
2401
热加工糕点
1.烘烤类糕点;2.油炸类糕点;3.蒸煮类糕点;4.炒制类糕点;
5.其他类。
2402
冷加工糕点
熟粉糕点
豆制品
2501
豆制品
1.发酵性豆制品;2.非发酵性豆制品;3.其他豆制品。
蜂产品
2601
蜂蜜
蜂蜜
说明:1.对每类品种明细后的具体生产品种有特殊要求的,指导目录已在括号中进行了说明,标示了只能生产的品种明细;
2.未有括号标注的,各市(区)在制定本辖区目录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具体品种,并在《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打印
具体生产品种明细。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答复|制定的不属于必须备案范畴的食品企业标准是否强制要求自我声明公开2024/10/22 18:43:41
加拿大发布2022-2023年食品欺诈报告2024/10/22 14:22:53
韩国发布食品中有害物质污染度调查说明书2024/10/22 14:22:19
潍坊市食品产业合作交流会暨潍坊市食品协会换届大会成功举办2024/10/22 9:41:05
【问答】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问题2024/10/22 9:38:09
韩国发布《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单2024/10/21 19:20:43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