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四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11/15 8:39:43 关注:175 评论: 我要投稿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四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川财农〔2024〕78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支持做好农业相关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地(单位)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四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主要为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7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其余资金收入列“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按规定列“213 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请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96号)、《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等要求,合理规范安排使用资金。

二、规范统筹整合。安排给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部分),按照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调整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的通知》(川财农〔2024〕1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环节进行督促和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事宜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执行。

四、强化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2.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11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农业农村部召开“四强”党支部建设经验交流会2024/12/21 9:57:03
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局发布日本农业生物技术年度报告2024/12/20 19:42:27
天津市农业中心举办京津冀设施农业观摩研讨会2024/12/20 16:52:37
经济日报评论员: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24/12/19 16:06:13
中国农业科学院系列智库报告在京发布2024/12/19 12:18:07
农业投资八大关键要素!2024/12/19 8:13:44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4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