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科教字〔2024〕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优化调整情况,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相关岗位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申报岗位
茶叶、刺参2个体系的副首席专家、有关岗位专家;羊等3个体系的综合试验站站长。(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完成承担的任务;
2.能自觉遵守体系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体系组织管理机构的领导、协调;积极性高,能热心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3.未担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岗位;
4.无经费管理使用等违法违规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科研行为;
5.副首席专家应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应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申报资格
1.副首席专家从体系现有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含今年体系优化调整中首席专家推荐的综合试验站站长)中择优产生,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出色的科研业绩以及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的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充分协调各方面资源,为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服务。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参与副首席专家竞聘的,应是独立主持研究课题、并组建相应研发团队的优秀科研人员。
2.岗位专家从省、市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推广机构等单位中择优产生,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与本产业相关研究5年以上,主持或参与过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具有突出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以及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能对本产业发展切实发挥岗位职能作用;具有统筹全省本岗位研发的能力,能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科技资源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参与岗位专家竞聘的,应是独立主持研究课题、并组建相应研发团队的优秀科研人员。
3.综合试验站站长从省、市、县农业科研推广单位中择优产生,应从事与本产业相关研究试验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较强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试验示范能力,熟悉本区域产业发展情况;所在单位与建设依托单位相一致。新增综合试验站建设依托单位所在地产业发展优势明显,且具有相应的研发设施、试验条件、办公场所、人才团队等。
三、申报程序
(一)副首席(岗位)专家申报程序
1.个人自愿申报。申报人向本单位提交《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副首席(岗位)专家推荐表》(附件2、3),以及相关鉴证材料(附件4)。
2.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岗位每个单位限推荐1人。各单位按照推荐标准,综合考察申报人相关情况,提出推荐意见,形成推荐函,填写《推荐副首席(岗位)专家人选汇总表》(附件5)。
(二)综合试验站站长申报程序
原则上由原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接任。确需调整到其他单位的,由首席专家提出建议,报省体系管理办公室研究确定。
四、材料报送
(一)副首席(岗位)专家申报材料。《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副首席(岗位)专家推荐表》及相关鉴证材料、单位推荐函、《推荐副首席(岗位)专家人选汇总表》。
(二)综合试验站站长申报材料。《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站长推荐表》(附件6)及相关鉴证材料、《综合试验站站长推荐汇总表》(附件7)。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20日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报送至体系管理办公室,PDF、Word版同步发送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渠通洋 0531-51789251 nykjjg@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省农业农村厅528房间
附件:1.补充申报岗位名单
2.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副首席专家推荐表
3.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推荐表
4.鉴证材料目录
5.推荐首席(岗位)专家人选汇总表
6.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站长推荐表
7.综合试验站站长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