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优化备案手续,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海关总署起草了《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1月20-27日。
附件:
1.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稿附件1)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信息表
3.(征求意见稿附件2)食品进口商备案信息表
4.关于《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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