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政策 → 文章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单的通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4/12 8:03:11 关注:139 评论: 我要投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消费函〔2025〕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工作部署,贯彻实施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单,现予以公布。
  鼓励地方加强名品企业宣传推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消费品优质品牌。中国消费名品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产品和高品质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复核评估,对涉及违法生产经营,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单位,将按程序取消相应资格。
  附件:1.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单
  2.中国消费名品成长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4月3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2024/10/12 15:23:55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