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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肉制品制售行为的提醒告诫暨线索征集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4/22 15:14:12 关注:25 评论: 我要投稿

  全市相关市场主体:
  为着力解决肉制品制假售假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市场秩序,现就肉制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提醒告诫如下:
  一、凡生产经营肉制品应依法依规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登记、备案),做到亮证亮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超核准范围生产经营,不得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要求。
  三、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不得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
  四、肉制品生产者应严控生产加工过程,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得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不得违法使用非食用动物胴体和病死畜禽加工制作食品,不得虚假标注配料表或不按添加量顺序标注配料。
  五、烧烤店、火锅店、驴(牛、羊)肉馆、外卖餐饮等经营主体,不得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不得以含有其他肉类成分的“风味肉串”冒充“牛羊肉串”、以含有其他肉类成分的“风味小炒肉”冒充“小炒牛羊肉”等。
  六、市场开办方和贮存服务提供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义务,不得允许不符合要求的肉及肉制品入场销售或为其提供贮存服务。
  各相关市场主体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相关肉制品制售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内部举报人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调查处理、保护内部举报人个人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奖励。
  受理举报电话:0791-12315
  受理举报邮箱:spscaqjgk@nc.gov.cn(请注明“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受理举报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666号1416室上述举报受理时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举报线索应真实、尽量详尽,不得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本文及附件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及摘选)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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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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