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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大亚湾开发区制售假劣肉制品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6/12 14:15:16 关注:151 评论: 我要投稿

  为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亚湾开发区内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禁用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养殖场(户)、收购贩运者违规调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销售或屠宰不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骗取或伪造变造及转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随意弃置病死畜禽;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种植场(户)在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屠宰企业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检疫”;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生猪私屠滥宰、牛羊家庭手工作坊式屠宰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制售病死、死因不明、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七)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制作、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八)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等肉制品。
  (九)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食品。
  (十)走私冷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的假冒伪劣食品。
  (十一)农村批发市场、集市、小卖部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标识等信息及质量低劣)、“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过期食品,以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传功能性等食品。
  (十二)商店、超市、批发市场等销售含有“专供或特供”字样的酒类商品。
  (十三)火锅店、烧烤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劣牛(羊、驴)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三、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电话: 0752-5566315区公安分局         受理电话: 0752-5571795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受理电话: 0752-5566069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举报人实名举报提供真实联系方式,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票据等),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二)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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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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