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信息化追溯管理食品目录及其生产经营者范围(2025版)的通告(生产经营者范围(2025版)的通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7/4 17:54:02 关注:86 评论: 我要投稿

关于公布信息化追溯管理食品目录及其生产经营者范围(2025版)的通告(生产经营者范围(2025版)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区信息化追溯管理食品目录及其生产经营者范围通告如下:

一、信息化追溯管理食品目录

(一)《群众生活必需和日常热销食品追溯目录(2025版)》具体类别品种

大米、白面、小米、馒头、胡麻油、菜籽油、醋、盐、酱油、粉条、豆腐、豆腐皮、马铃薯、豆芽、韭菜、芹菜、白菜。

(二)《重点食品追溯目录(2025版)》具体类别品种

调和油、玉米油、大豆油、花生油、花椒、大料、干姜、驼奶粉、羊奶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葡萄酒、啤酒、羊肉、牛肉、猪肉、肉苁蓉、苹果(内蒙古地产)、沙棘、仁用杏、鲫鱼、鲤鱼。

二、信息化追溯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范围

(一)食用农(林)产品种养植(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市场经营主体登记的家庭农场,从事食用农(林)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

(二)食品生产企业、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经营者;

(三)食品(含进口食品)和食用农(林)产品批发销售者;

(四)中型及以上超市、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

(五)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本通告公布内容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动态调整,自《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予以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群众生活必需和日常热销食品追溯目录(2025版)》具体类别品种

2.《重点食品追溯目录(2025版)》具体类别品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群众生活必需和日常热销食品追溯目录.et

附件2.重点食品追溯目录.et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美国拟实施保护国内生产及外国进口食品免遭故意掺假危害的缓解策略2025/7/4 18:12:53
韩国拟修订进口食品申报及检验规定2025/7/4 18:11:45
台湾地区修订食品中兽药氨丙啉残留量的检测方法2025/7/4 18:10:45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与使用的倡议书2025/7/4 18:00:31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三聚焦”强化抽检不合格食品销售主体靶向监管2025/7/4 17:59:13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宣传活动2025/7/4 17:56:57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