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政策动态 → 文章内容

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加快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7/28 15:07:42 关注:177 评论: 我要投稿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3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印遇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种养结合政策体系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要求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牧循环发展,明确到2025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畜牧法进一步明确,健全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支持和引导有关单位与畜禽养殖主体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储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行畜禽粪污养分平衡管理,促进种养结合和农牧循环、绿色发展。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和《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指导地方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养殖场(户)合理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促进“以地定养”、“种养平衡”,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推动完善种养结合配套政策,加大粪肥还田支持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与畜禽粪肥还田有效衔接。
  二、关于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加快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组织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科技创新联盟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委员会,推广应用以种养结合为主的9种典型技术模式,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在全国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支持养殖优势地区发展秸秆养畜产业,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种养循环。“十四五”以来,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中部署“西北区中低产田种养结合地力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饲料饲草化学成分迁移与种养循环关键技术”、“农牧交错带种养循环地力提升技术模式与应用”、“黑土农田生态种养协同提升地力与产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渔农综合种养高质高效技术与轻简化装备”、“重庆典型山区高效特色种养殖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等多个项目任务,支持科研院所围绕种养循环农业关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力支撑农业绿色发展。
  三、关于实施示范引领工程
  “十四五”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全国各地结合实际发展种养循环农业。印发《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聚焦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推动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粪肥还田服务,推广应用粪肥还田利用技术,促进县域内畜禽粪污基本还田。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中央投资118.02亿元,支持337个县(农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动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4%,有力促进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耕地地力提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落细现行政策,积极研究谋划新一轮支持政策,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格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5年7月23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对不起,该处暂无记录....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