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启动6个生猪产业项目 年生猪出栏能力新增34万头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0/4/13 13:43:29 关注:177 评论: 我要投稿
|
|
4月12日下午,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71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武汉市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和春季农业生产情况。
6个新城区无疫情村占比99.73% 春季作物播栽达到149.74万亩农村疫情防控方面,武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李强介绍,截至4月10日,6个新城区经十三次评定,无疫情村(农场大队)1874个,占比达99.73%,无疫情街道(乡镇)61个,占比79.2%。
武汉市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和春季农业生产方面,李强介绍,截至4月11日,全市277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部复工,达产率67.8%。206家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全部复工,生产能力恢复率75%。全市畜牧兽医行业生产企业262家,复工率99.2%。全市90家水产养殖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
截至4月11日,武汉市已播栽春季作物149.74万亩,80家种子企业全部复工复产,991家农资经销门店开业。全市春耕备耕所需种子、种苗、农药、肥料、薄膜准备较为充足,可满足春季农业生产需求。
“菜篮子”生产稳定、供应均衡白沙洲、四季美成交量多日达到700万公斤李强介绍,武汉市“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均衡,截至目前,全市在园蔬菜面积约70万亩,其中叶菜类10万亩,预计蔬菜总产量可达80万吨。全市存栏生猪55.7万头,生猪日屠宰量恢复到2400头以上,存笼家禽1632万只,鸡蛋日产量可达400吨。本地可上市水产品存塘量约1.2万吨,日供应量可达400吨。目前,白沙洲、四季美两大批发市场蔬菜成交量连续多日保持在700万公斤左右,基本恢复到往年的正常平均水平。
李强表示,下一步,武汉市将继续抓好“菜篮子”生产保供,稳定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给能力。同时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复工复产,进一步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启动6个生猪产业项目年生猪出栏能力新增34万头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谭本忠介绍,在促进生猪生产恢复上,武汉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开展生猪生产定期调度。武汉市组织各新城区及有关部门,按周按月对全市生猪生产、价格、猪肉储备、产品调入/出等情况进行调度,自2019年10月份以来已完生猪稳产保供月报6期,周报23期。
推动生猪发展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武汉市生猪产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全市已落实项目用地、启动实施生猪产业绿色发展项目6个,年生猪出栏能力新增34万头。其中新农源5万头新建项目、金林10万头新建项目相继通过评审,即将开工建设,预计年内可建成投产。
商超粮油销售货足价稳现有储备可供武汉消费一个月以上武汉市商务局局长韩民春介绍了武汉市各商超企业粮油销售情况。
一是销售正常。目前武商、中百、中商三大商超公司日均销售大米150吨左右,食用油120吨左右,销售平稳正常。3月底4月初虽然受市场上不实舆情影响,三大商超大米日均销售量上涨幅度较大,但由于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武汉粮油销售回归正常。
二是货源充足。据武汉市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现有粮食和食用油储备可供全市消费一个月以上。武商、中百、中商三大商超公司动态库存按日均销售总量进行测算,也可满足至少一个月以上的消费。
三是价格稳定。从武汉市商务局监测三大商超公司粮油价格来看,目前大米均价为7.33元/公斤,低于1月23日前一周的7.37元/公斤;食用油均价为16.73元/公斤,低于1月23日前一周的18.24元/公斤。
|
|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