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畜牧舆情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虚位以待,有意请拨打咨询热线:13520072067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事关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6/6 9:38:17 关注:356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实施。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6月5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未来将会采取哪些举措?一起来看——Q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做好哪些重点工作?
  A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一,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第二,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第三,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促,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Q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商务部将做好哪些工作?
  A 一是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和引领作用。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开展“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各方资源,促进精准招商。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三是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充分发挥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完善协同保障机制,深化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提升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时效性、精准性。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支持存量外资企业良好发展。四是营造国际一流外商投资环境。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建立健全各级跨部门投诉协调机制,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Q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哪些实招?
  A 一是加大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资源自由流通等行为。二是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注册制度。三是狠抓旨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的质量治理。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积极推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产品召回追溯体系。四是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自由裁量权,促进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
  Q 在建设高效顺畅的城乡流通体系方面,商务部将有哪些举措?
  A 在城市,将提升城市商业能级,打造更多智慧便民的消费场景。通过构建以步行街为引领、智慧商圈为支撑、便民生活圈为基础的城市商业格局,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城市商业资源优势,提升城市商业水平。
  在农村,将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在县一级,我们将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功能,发展共同配送,推动一网多用,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共同载体。在乡镇一级,我们将改善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环境,体现地域特色。在村一级,我们将发展农村新型便民商店,引导电商平台和供应链下沉,拓展日用品销售、快递收发、农资销售、生活缴费等功能,满足农民群众就近便利消费。通过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提升农村商品和服务质量。我们还要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线上线下结合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持续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在京召开2024/11/30 13:13:47
慢牛并非要为市场降温2024/11/19 17:55:45
欧盟理事会通过《内部市场紧急状态和复原法案》2024/10/31 18:58:42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舆情处置应急演练在江苏扬州举行2024/9/29 18:26:52
关于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复核结果的公示2024/2/1 9:42:04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23/3/28 18:17:59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4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