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网络平台销售生鲜农产品规范成为新热点?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6/17 7:28:17 关注:539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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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网络消费平台作为交易载体,销售生鲜农产品应该承担哪些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呢?近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CCFA)组织淘天集团、京东、美团、拼多多、快手、永辉、叮咚买菜、兴盛优选、上海天祥等企业代表和行业专家就网络销售生鲜农产品中食品安全管理现状、责任主体和平台责任配置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众所周知,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与实体经济的不断融合,网络销售生鲜农产品逐渐发展出多种方式,既包括传统实体企业拓展的线上销售渠道和到家配送服务,也包括互联网企业发展出的近场电商、O2O、B2C、直播、社区拼团等方式。从食品安全管理角度,可以将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总结为两种形式,一是企业自营型,例如超市或便利店开通的线上服务、京东自营、叮咚买菜、天猫超市等。自营形式下,企业即是食品经营的责任主体,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二种方式为平台型,例如淘宝、拼多多、美团优选、兴盛优选、抖音、快手等。该类企业提供交易平台,以收取入驻商户的广告费、技术服务费等为主要收入,入驻商户为实际的食品经营者。网络平台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提供了便利,也同时扩大了入驻商户的交易维度和辐射范围,是网络交易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提供售后服务方面没有理由成为法外之地。
因此,合法配置平台企业的责任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话题。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纳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法律层面明确了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法律地位。从食品安全管理角度,平台企业是否能否销售现制现售、散装即食农产品;商品展示能否反应食品真实状态,是否应该按照实物商品的标签标识规定进行规范,是否应该展示产品合格证明;直播销售中如何制止食品安全和产品品质虚假宣传;平台企业对入驻商家的准入要求、事前事中管理措施应该有哪些,在允许个人商家入驻时如何平衡促进就业与保障质量安全;以及平台企业应如何规范或督促入驻商家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等问题亟需规范与明确,确保网络平台安心消费。
为此,CCFA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2023年工作扩大会议定于6月29日在北京召开,将邀请行业专家对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解读,讲解新法在生产、流通领域的应用实践,分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情况,并邀请各业态企业代表围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交流连锁企业标准化现状和趋势、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预防、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数字化、商品品质提升等话题,探讨有效解决方案,欢迎同行参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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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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