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开展海关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全面提升口岸疫情疫病防控能力行动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3/9/19 15:43:56 关注:273 评论: 我要投稿
|
|
海关总署近日启动“海关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全面提升口岸疫情疫病防控能力行动”,力争到2027年实现海关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显进步、与国家生物安全整体建设高度协同、口岸疫情疫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的目标。
行动中,海关围绕“智关强国”行动计划,依托智慧海关建设,推进国门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全球生物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建立分类分级风险评估制度,提升预警结果运用转化效能,实现早识别、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积极牵头相关部门建立疫情疫病防控数据协同共享机制,不断深化数据互联互通,大力提升生物安全风险监测、识别、处置等治理能力的数字化水平,逐步破除“数据壁垒”“信息孤岛”。全面摸底调研口岸及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设备现状,建立分级分类的国门生物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指引,推进口岸传染病快速检测能力和疫情疫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不断提高生物安全硬件设施水平。科学高效开展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等检疫,启动“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三年专项行动”“国门利剑”等行动,加强对国门生物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合作和生物安全实验室规划建设,实施“科技赋能”“智慧提升”“资源库信息库建设”“人才强基”等四大工程,全面增强技术保障能力。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