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评:闲客老师的读《你不在餐桌上,就在菜单上》有感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2/24 0:20:13 关注:573 评论: 我要投稿
|
|
昨日拙文,本想就是说说而已,吐槽一下就OK了。没想到闲客老师的应答这么快。看内容,闲客老师也是在行业内多年的资深人士,对行业现象比我理解的更深刻。建议您以后“有感”时,把前文全文引用,也可以让其他人了解一下,看看是否和您的“有感”一样。《读<你不在餐桌上,就在菜单上>有感》的全文截图将在文末呈现,没有读过的朋友可以拜读一下。
首先,闲客老师的文章写得很好,从另一个角度表达了一些人的态度。文章中闲客老师自称是行业代言人,我认为您这样的自我评价有点高了,多数情况下您可能是被某些人的某些言论蒙蔽了。本人不在任何肉鸭行业相关企业任职,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言人。我只是一打酱油的,在路上遇到一些看不惯的事,没控制住手,抡了一酱油瓶子,能抡到谁,我也不知道。
第二,通过多年对肉鸭行业的观察和了解。积攒了一些问题,本想与友人私下交流。如果没有闲客老师激励,以下问题不会写出来。这一酱油瓶子又能抡到谁,我就不管了。你们应该拜闲客老师所赐。如果还有什么见意,请文明、客观的回答完下边问题,再聊别的。
1、种鸭联盟总是在苗价下降或低于预期时,多次针对性发布一些观点,指向屠宰企业或某企业;相反苗价高达6、7块时,为什么没有见到任何一家屠宰企业或共同体出面指责种鸭企业或联盟?
2、是不是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产品报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发布;必须与官方或联盟保持一致?
3、联盟的鸭苗报价为什么要“高报低走”?特别是在鸭苗价格下降时的报价,与实际成交价差距较大。是不是为了保障核心人士的利益?
4、联盟报价虚高,企业按你的报价卖苗,卖不掉咋办?联盟包赔吗?我相信这时会有人说:以实际成交价为准。那么一直争夺的报价权,又有什么意义?报个实际成交价能扰乱谁的市场?动了谁的蛋糕?
5、用家禽分会某领导的逻辑理解,某企业的规则和做法不合理,你可以不和他做生意啊!屠宰企业又不是他一家。市场经济下,是不是存在所谓的行业龙头压榨中小企业的情况呢?
6、协调行业企业关系,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逻辑,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协会或联盟工作的重要意义。联盟不应该成为某些集团打击异己的工具。会上号召种鸭企业减产,会下自家企业种鸭焕羽,不合适吧?
7、赌蛋是肉鸭产业客观存在的,一个不好的现象。在资本的加持下,能改变正常产业周期,扰乱市场秩序。大家想一想,谁在参与赌蛋?是屠宰企业吗?是种鸭企业吗?
8、存在即合理,即使某企业不再报价,只要市场需要,也会有其它的报价出来。联盟应该充分了解当前行业企业的需求,改进工作思维,更好的促进行业发展。联盟对于不同意见的态度是:融合还是消灭?把重点企业排除在外,合适吗?
9、不得不承认,近年来联盟的工作取得不少成绩,但对近几次争端的态度和做法,我不认可。成立联盟是为了解决问题还是制造问题?是保护全行业企业的利益还是保护部分企业利益?是给主管领导部门解决麻烦还是制造麻烦?此次给主管部门的上行文件能公开吗?
10、上午送苗,中午出结算价格。看似不合理,其实很多行业人士都知道是什么原因。如果真像某些人人为的,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企业和某企业合作呢?上午接苗,当时定价,定价格怎么定?不知道您是不是看过某企业一年的鸭苗结算均价,您觉的是高于市场价还是低于市场价?
第三、以上问题均属多年积累。为避免给行业企业及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本文成文期间,未与任何企业、任何个人交流。
你们都是行业资深人士,很多行业事件过程比我了解的更清楚。静下来,思考思考!不用“每日三省”,三日一省就好。啥事儿,不能坐下来聊聊啊!
2024年2月23日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