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举行挂牌仪式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7/10 12:18:53 关注:151 评论: 我要投稿
|
|
在进一步深化推进辽宁省机构改革的重要时期,经过前期紧锣密鼓的各项筹备准备工作,近日,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举行了新机构成立挂牌仪式。上午9时50分,省农业农村厅及省农发中心相关领导、原疫控中心和检疫中心两个部门全体干部职工齐聚中心办公楼前,共同见证新机构成立挂牌这一重要的历史时刻。上午10时整,挂牌仪式正式开始。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筹备组于本良组长主持挂牌仪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刘怀野同志为中心揭牌,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杨黎明副处长、兽医处李松青副处长,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方方副主任出席挂牌仪式。
随着“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匾的红色面纱被缓缓揭开,标志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同时也标志着辽宁省动物疫病防控事业开启了崭新篇章。
刘怀野副厅长在揭牌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挂牌成立是辽宁省深化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的重要成果,中心的成立标志着辽宁省省、市、县三级动物疫控机构已经健全,这将大大提升全省兽医系统工作人员的信心和底气,推进全省动物防疫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刘怀野副厅长对新成立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下一步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省厅人事部门要加快推进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班子组建,新的领导班子要尊重历史、面向未来、与时俱进,要有新变化,产生积极向上的化学反应。新的领导班子要充分关心职工,坚持人民至上,保证队伍的稳定;二是省厅兽医处要加强指导,保证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连续性,机构重组要确保全省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不受影响,并能促进工作;三是中心全体同志要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安排,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在厅有关处室的指导下,在中心新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为全省兽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筹备组于本良组长表示,在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前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思想不乱,人心稳定,工作不断。相信我们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和新领导班子带领下,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继续做好全省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全省兽医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