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8起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肉类产品案件一件。即:四川省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四川清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用鸭肉等其他肉品冒充牛肉制品案。
2024年2月2日,四川省宣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四川清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用鸭肉等其他肉品冒充牛肉制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2月2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四川省清月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生产间发现标识为“牛肉精粉”“浓香牛膏”“牛魔王”“牛肉香粉”“辣椒精油”“双乙酸钠”“胭脂色”等食品添加剂。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未销售的7类涉嫌假冒的牛肉制品进行扣押并送检。经检验,当事人生产的“麻辣牛肉干”检出猪源性成分,“牛肉干(五香味)”“牛肉干(麻辣味)”“五香牛肉干”“牛肉丝”4类产品未检出牛源性成分,“牛肉丝”“牛肉条”“牛肉片”3类产品的“胭脂红”项目不合格;7类产品均检出鸭源性成分。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14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开始生产经营,至案发,涉案产品已销售货值约12万元,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产品货值约8万元,货值金额共计约20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宣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宣汉牛肉干是宣汉县的美食名片。本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牛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地方产品品牌形象,有力维护了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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