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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被处罚款3000元!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9/20 9:18:00 关注:29 评论: 我要投稿

  2024年5月8日,嘉祥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嘉祥县邮管局案件移送函,在嘉祥县黄垓镇查处顺丰快递从事收寄活体动物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勘验)动物时,发现车牌号鲁HXXXX装载运输被查扣的动物。
  经查2024年5月6日潘某某在嘉祥县黄垓镇驾驶未经备案车辆鲁HXXXX,装载26个共计37只活体鸡苗的筐具,运输时在黄垓镇被查处,通过查证此车辆未经登记备案。
  潘某某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参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规定,嘉祥县农业农村局对潘某某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系在查处违法经营动物行为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线索典型案例,为依法查处从事动物运输违法行为提供了经验和提示。
  动物经营活动中,动物运输是重要环节,动物运输防疫是预防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依法从事动物运输行为是预防传播动物疫病的重要举措,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集中整治、群众举报、案件移送等方式,深挖严查违法线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依法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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