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召开强化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交流会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9/27 8:51:57 关注:50 评论: 我要投稿
|
|
9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强化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交流会,部党组书记、部长韩俊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强化农业科技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抓科技必须大抓科技领军企业的理念,着力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会上,大北农、温氏食品、福建圣泽生物、国投种业、吉林鸿翔、天津奥群牧业、上海中科荃银、江苏沃得、安阳全丰、深圳大疆农业、青岛国信、江苏扬农、合肥万豪能源、陕西地建、厦门银祥、吉林康达、北大荒垦丰种业、河南牧原、三全食品、重庆檬泰生物、安徽皖垦种业、九江地福来、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等农业科技企业负责人先后发言。大家表示,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为农业科技企业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将更加积极主动担起农业科技创新的担子,努力向农业科技领军企业迈进。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上海、江苏、湖北、广东4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发言。韩俊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就有关问题作深入交流。他表示,农业农村部将全面梳理企业和地方提出的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建议,逐项研究落实,积极推广各部门各地方好经验好做法,把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要求落到实处。
韩俊强调,要支持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出题人”,发挥好农业科技企业贴近产业、直面市场的优势,支持企业深度参与重大科技创新决策,提高企业在科技项目方向确定、任务凝练、论证咨询等各环节的话语权。要支持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答题人”,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人才在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顺畅流动,支持企业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等。要支持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阅卷人”,调整优化科技成果验收评价机制,更加突出产业应用导向,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演变成产品、从产品延伸为产业,更好打通农业科技到田间地头的“最后一公里”。
韩俊指出,农业农村部门将健全与农业科技企业的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库,定期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一企一策”闭环式推进解决实际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厚植鼓励农业科技创新的沃土,更好保障农业科技企业健康发展。
农业农村部在家部领导出席会议。
|
|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