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6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顺义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我区组织抽检了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调味品、肉制品、食糖、蜂产品、乳制品、蛋制品、罐头、糖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蔬菜制品、豆制品、饼干、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24类食品3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6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表中的日期为生产日期/批号)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27号)。
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酒类,水果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保健食品,饼干,罐头,蛋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食糖,水产制品,蜂产品等28类2390批次样品,检验合格2375批次,不合格15批次。
(表中的日期为生产日期/批号)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2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饮料、乳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冷冻饮品、饼干、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883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7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表中的日期为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切实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标称外省市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和本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大类食品590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77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表中的日期为购进日期)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及时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8期(总第482期)。
通告显示,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共23大类食品107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9大类食品2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问题。
其中滕州市山东荷香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鲜鸡蛋,多西环素、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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