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在北京市平谷区调研时强调 加快推进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因地制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3/26 20:46:33 关注:290 评论: 我要投稿
|
|
本网讯 3月25日,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韩俊在北京市平谷区调研农业科技创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工作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打造农业中关村,引领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着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农村部与北京市共同打造中国·平谷农业中关村以来,平谷核心区建设成效明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机构和农业科技企业落地,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加速汇聚,农业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取得重要进展。韩俊先后来到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北京食品营养与健康高精尖创新中心,了解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情况,走进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苏陀科技实验室、大伟嘉集团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了解蔬菜育种攻关、替代蛋白产品研发、生猪抗病育种、功能食品开发等情况。他强调,中国·平谷农业中关村要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强化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对接合作,建设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大平台,汇聚一批顶尖人才,探索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集聚优势资源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努力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奋力抢占农业科技创新制高点,尽快推出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打造全国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要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上下更大功夫,引进更多农业科技企业,建设农业科技孵化器、成果交易平台,引导各类主体围绕产业需求推进科技研发,努力实现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三级跳”,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无缝衔接,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要加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打造世界农业科技大会等交流合作载体,全方位展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成果。
韩俊来到北京市华都峪口禽业有限责任公司,走进孵化车间了解家禽良种培育和市场推广情况,与科研人员视频连线,勉励科研人员聚力攻关,取得更多创新成果。他强调,要积极运用分子育种等先进技术,挖掘优秀基因材料,用好数字化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强化农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正大畜禽科技有限公司创新政府、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四位一体”模式,解决农民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问题,通过规模化蛋鸡养殖示范,带动1600多农户户均分红4万多元。韩俊察看家禽设施养殖情况,对公司联农带农模式予以肯定,强调要认真总结“四位一体”模式的创新性经验,积极探索乡村产业发展中多方共赢、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子。在优山美地樱桃园,韩俊实地察看园区建设,了解设施园艺发展情况。他强调,要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乡村特色产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近年来,北京市立足市情农情,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着力打造具有京韵农味的和美乡村。韩俊来到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南山村,了解该村盘活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民宿,从空心村变成网红村的蝶变历程。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找准资源禀赋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统筹加强乡村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微改造、精提升,要把艺术引入乡村,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以文化艺术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农村部国家首席兽医师(官)陶怀颖等参加调研。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