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号土”商标争议:迷雾中的消费与法律真相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4/9 16:11:53 关注:138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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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号土” 商标风波起
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有过这样的购物经历:本以为买到的是高品质的土猪肉、土鸡蛋,可回家仔细一看,却发现商品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预期有所不同?最近,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就因为 “壹号土” 商标的使用,引发了一场不小的争议。
不少消费者反映,壹号食品在官网、门店招牌以及宣传海报上,将 “壹号土” 商标与猪肉、鸡肉等商品名称紧密相连 ,远看以为是 “壹号土猪”“壹号土鸡”,凑近仔细瞧,才发现是 “壹号土 ? 猪”“壹号土 ? 鸡”。这一看似细微的差别,却让消费者们困惑不已:自己买到的到底是真正的土猪肉、土鸡,还是仅仅是冠以 “壹号土” 商标的普通产品呢?有消费者直言,这种情况像是品牌在玩文字游戏,故意蹭 “土猪”“土鸡” 的流量,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
随着争议不断发酵,壹号食品的商标使用问题逐渐引发了广泛关注。这背后究竟是消费者的误解,还是企业在商标使用上真的存在问题呢?
商标背后的企业回应与事实核查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与外界的关注,壹号食品迅速做出了回应 。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壹号食品总裁黎小兵亲自出面,详细解释了 “壹号土猪” 商标的相关情况。她表示,公司早在 2009 年就申请注册了 “壹号土” 商标,当时的初衷是为了推广农村优质土产品,希望通过这个商标,让更多消费者认识到来自农村的优质食材 。随着公司的发展,“壹号土猪” 品牌在市场上的认可度越来越高,为了进一步规范品牌标识,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又申请注册了 “壹号土猪 ?” 商标(申请 / 注册号:52623407 号),并于 2022 年 6 月成功注册,有效期至 2032 年 6 月。
对于消费者最为关心的猪肉品种问题,黎小兵郑重承诺:“壹号食品从卖猪肉的第一天开始,卖的就是土猪肉。” 她介绍说,公司所使用的猪肉均是以地方猪种两广小花猪为基础资源开发的 。两广小花猪是我国优秀的地方猪种之一,具有肉质鲜美、营养丰富等特点,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等地。壹号食品在湛江建立了养殖基地,从源头把控猪肉品质,后来随着业务的拓展,又在全国各个区域开办了养殖场,将两广小花猪运到各地继续培育,以满足全国市场的需求 。从养殖环境到饲料选择,再到养殖周期,壹号食品都遵循严格的标准,确保每一块 “壹号土猪” 的猪肉都能保持高品质 。
为了让消费者更加直观地了解 “壹号土猪” 的养殖过程和品质特点,壹号食品还主动邀请媒体和消费者代表参观养殖场。在养殖场里,大家亲眼看到了生活在自然环境中的两广小花猪,它们在宽敞的空间里自由活动,食用天然的饲料,生长周期也比普通猪更长 。这样的养殖方式,使得 “壹号土猪” 的猪肉在口感和营养上都与普通猪肉有明显的区别 。许多参观过养殖场的消费者表示,亲眼看到了养殖过程后,对 “壹号土猪” 的品质更加放心了 。
“壹号土猪” 商标申请历程剖析
壹号食品对 “壹号土猪” 商标的申请可谓是一波三折 ,这背后反映出商标注册过程中的诸多复杂性。早在 2009 年,壹号食品就注册了 “壹号土” 商标,这为后续 “壹号土猪” 商标的申请埋下了伏笔 。从 2012 年开始,壹号食品便踏上了 “壹号土猪” 商标的申请之路,然而,这条路却充满了坎坷。
2012 年、2013 年,壹号食品分别申请注册 “壹号土猪” 的文字和图形商标,国际分类为食品,但服务项目内未包含 “肉” 类 。这两次申请虽然在部分类别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并未完全达到公司的预期,也为后续的市场推广带来了一些限制 。
2016 年,壹号食品再次尝试在 “猪肉”“猪肉食品” 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 “壹号土猪” 商标,然而,这次申请却被商标局驳回 。商标局认为,该商标易使消费者认为是一种土猪,指定使用在猪肉、猪肉食品商品上,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品种等特点,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这一驳回理由,让壹号食品深刻认识到商标注册的严格标准,也促使公司开始重新审视商标的设计和申请策略 。
2020 年,壹号食品再次向商标局提交了两枚 “壹号土猪及图” 商标的申请 。经过漫长的审核和驳回复审程序,其中一枚商标(申请 / 注册号:52623407 号)最终在 2022 年 6 月成功注册 。这枚商标的成功注册,对于壹号食品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其有效期至 2032 年 6 月,字体及字体背景均有颜色,国际分类为 29,主要涉及食品类商品 。这一商标的成功注册,不仅为壹号食品的 “壹号土猪” 品牌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公司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然而,壹号食品并未满足于此。2022 年,公司又尝试申请一款透明底色的 “壹号土猪” 商标(申请 / 注册号:64966904 号),国际分类同样为 29 。但遗憾的是,这一申请在 2023 年 6 月被驳回 。驳回原因是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指向 “土猪品种” 或 “土法养殖” 等特定品质,属于对商品特点的直接描述,缺乏商标应有的 “区分商品来源” 的显著性 。这一驳回结果,再次提醒了壹号食品商标注册的难度和复杂性,也让公司更加谨慎地对待后续的商标申请工作 。
在成功注册 “壹号土猪” 图形商标(申请 / 注册号:52623407 号)后,壹号食品似乎对 “壹号土猪” 商标的品牌价值有了更高的期望 。自 2022 年 6 月起,公司多次申请不同底色、字体的 “壹号土猪” 商标,据不完全统计,申请次数多达 54 次 。在这一系列的申请中,仅有 2023 年 9 月申请的 “壹号土猪” 商标注册成功,但国际分类为 25,主要涉及服装类商品 。这一结果表明,尽管壹号食品在不断努力拓展 “壹号土猪” 商标的应用范围,但在食品类商品上的商标申请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最近一次申请 “壹号土猪” 商标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9 日,国际分类为 29,目前状态为 “等待实质审查” 。这一申请的结果,无疑将再次牵动着壹号食品和消费者的心 。
从壹号食品对 “壹号土猪” 商标的申请历程来看,商标注册的成功与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商标审核标准的严格性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对商品品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标准也在日益严格 。对于那些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者缺乏显著性的商标申请,商标局往往会采取驳回的措施 。不同审查员的主观差异也会对商标注册结果产生影响 。由于商标审查工作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审查员可能会对同一商标申请产生不同的看法和判断 。这种主观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商标注册的不确定性 。
壹号食品在 “壹号土猪” 商标申请过程中的种种尝试,不仅反映了公司对品牌建设的重视,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企业需要充分了解商标审核标准,精心设计商标,以提高商标的显著性和独特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保持耐心和信心,面对商标申请被驳回的情况,要及时总结经验,调整申请策略,以最终实现商标注册的目标 。
“壹号土鸡” 的商标困境与争议
在 “壹号土猪” 商标争议逐渐浮出水面的同时,壹号食品的鸡肉产品 “壹号土鸡” 也陷入了商标困境 。
与 “壹号土猪” 商标历经波折最终成功注册不同,“壹号土鸡” 至今未能成功注册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的信息显示,壹号食品多次申请 “壹号土鸡” 商标,但均以失败告终 。2023 年 6 月的两份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揭示了背后的原因:“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且整体缺乏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规定所指不得作为使用及注册之情形 。” 这意味着,商标局认为 “壹号土鸡” 这一商标在使用时,容易让消费者对鸡肉的原料、成分等产生错误认知,并且作为商标,它整体缺乏能够区分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 。
在市场上,壹号食品部分鸡肉产品包装和宣传板上曾印有 “壹号土 ? 鸡” 的字样 ,四个字的大小、字体、颜色完全一致,从视觉上看,很容易让消费者将其看作是一个整体,误以为自己买到的就是 “土鸡” 产品 。北京首熙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负责人、律师赵子涵指出,“壹号土 ? 鸡” 的标注方式并没有把 “壹号土 ?” 作为一个商标使用,更多是指示性的使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精神 。商标的本质是用于识别商品来源,而这种标注方式可能会混淆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和品质的判断 。
从法律角度来看,《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而 “壹号土 ? 鸡” 的标注方式,显然没有遵循这一规定,未能起到明确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果壹号食品实际所售的鸡肉并非消费者所理解的 “土鸡”,那么这种标注方式就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
面对商标申请的失败和外界的质疑,壹号食品在近期也对产品包装进行了调整 。电商平台上,鸡产品包装上的标注已从 “壹号土 ? 鸡” 改为 “壹号土鸡”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工作人员表示,商标的使用由注册人决定,品牌将 “壹号土 ? 鸡” 更换为 “壹号土鸡” 的行为合理,但更换后的标识只是普通标识,与商标无关,不再受相关法律保护 。这一变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商标使用的争议,但也给壹号食品的品牌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作为普通标识,“壹号土鸡” 如何在市场上树立独特的品牌形象,如何让消费者信任其产品的品质,成为了壹号食品需要思考的问题 。
“壹号土鸡” 的商标困境与争议,不仅反映了壹号食品在品牌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也为整个食品行业敲响了警钟 。在商标的使用和宣传中,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误导消费者 。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土鸡” 界定的行业迷局
在 “壹号土鸡” 的争议中,一个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土鸡” 的界定标准 。目前,国内对于 “土鸡” 的界定仅有团体标准,而无国家标准 ,这无疑为市场的规范和消费者的辨别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
在消费者的普遍认知中,“土鸡” 应该是在自然环境中自由生长,以谷物、青草、昆虫等为食,未经与国外肉鸡杂交,生长周期较长的本地鸡 。这种认知源于人们对传统养殖方式的怀念,以及对高品质、纯天然食品的追求 。在实际市场中,情况却远比想象中复杂 。
据不完全统计,现行有效的土鸡、土鸡蛋标准至少有 18 个,但这些标准均为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 。许多标准仅局限于地理标志产品的具体品种,如 “庐江矾山土鸡”“秀山土鸡”“石门土鸡” 等 。这些地理标志产品的土鸡,具有独特的地域特色和品质特征,但它们并不能代表广义上的 “土鸡” 概念 。还有部分标准实为土鸡菜肴,如 “传统黔菜 织金竹荪炖土鸡” 等 ,这些标准主要关注的是菜肴的制作工艺和口味,而非土鸡本身的定义 。涉及到广义土鸡、土鸡蛋定义的仅有湖北省家禽业协会 2019 年发布的《土鸡蛋》团体标准和安徽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2021 年发布的《商品土鸡蛋》团体标准 。这使得市场上对于 “土鸡” 的定义缺乏统一的规范,导致 “土鸡” 的概念变得模糊不清 。
由于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许多企业和养殖户只能根据自身的理解来生产 “土鸡” 。有些企业侧重于鸡的品种,只要是本地传统品种,无论是圈养还是散养,都称为 “土鸡” 。这种做法虽然强调了品种的纯正性,但忽略了养殖方式对鸡肉品质的影响 。在圈养环境下,鸡的活动空间受限,无法充分觅食,其肉质和口感可能会与传统意义上的 “土鸡” 存在较大差异 。而有些企业则强调养殖方式,认为只有在山林、果园等自然环境下散养一定时间的鸡才能称为 “土鸡” 。然而,对于散养的时间、环境等具体要求,不同企业之间也存在差异 。有些企业可能只是将鸡在室外短暂放养,就声称是 “土鸡”,这显然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
这种混乱的市场状况,让消费者在购买 “土鸡” 时感到无所适从 。他们很难判断自己购买的是否是真正的 “土鸡”,也无法比较不同品牌 “土鸡” 的品质优劣 。消费者往往只能凭借价格、外观等因素来判断,这就给了一些不良商家可乘之机 。他们通过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手段,将普通鸡冒充 “土鸡” 销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市场上出现了许多价格低廉的 “土鸡”,这些鸡的生长周期短,养殖方式不规范,但却打着 “土鸡” 的旗号销售 。消费者在购买后,发现这些 “土鸡” 的口感和品质与预期相差甚远,从而对 “土鸡” 市场失去了信任 。
杭州一家提供散养土鸡(蛋)认证的公司,为 “土鸡” 的界定提供了一种参考标准 。该公司的土鸡认证首先要求品种 “土”,品种必须为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 - 家禽志》或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地方品种及其非速生型改良种 。这一要求确保了土鸡的品种纯正性,从源头上保证了土鸡的品质 。其次是养殖方式 “土”,因为是 “散养” 土鸡认证,环境要求和有机产地环境一致,不接受完全圈养和笼养的养殖方式,并对舍内和室外面积有明确要求,养殖时间不得少于 100 天 。这些具体的养殖要求,使得土鸡能够在自然环境中充分活动,觅食天然食物,从而保证了鸡肉的口感和营养 。
湖北省家禽业协会的《土鸡蛋》团体标准(T/HBPA 001 - 2019),则从遗传的角度对 “土鸡” 进行了界定 。该标准规定,“土鸡” 指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管理机构认定的我国地方鸡品种,以及含有不低于 50% 地方鸡血统的培育品种(配套系) 。培育品种(配套系)体型外貌与产品特点符合我国地方鸡的基本特征 。根据土鸡的饲养方式不同,土鸡蛋产品则分笼养土鸡蛋、圈养土鸡蛋、散养(放养)土鸡蛋三种 。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品种和血统因素,为 “土鸡” 的界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它不仅关注了土鸡的外在特征,还深入到了遗传层面,使得 “土鸡” 的定义更加准确和全面 。
“土鸡” 界定标准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 “土鸡” 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统一的 “土鸡” 国家标准迫在眉睫 。只有通过明确的标准,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让企业诚信经营,从而推动 “土鸡” 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
商标使用的法律边界与消费者权益
在 “壹号土” 商标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商标使用与消费者权益之间的紧密联系 ,这背后涉及到诸多重要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
《商标法》作为规范商标注册、使用和保护的基本法律,其第十条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这一规定的核心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 “壹号土猪”“壹号土鸡” 的案例中,如果消费者因为商标的标注方式而对商品的真实属性产生误解,认为自己购买的是真正的土猪、土鸡,而实际并非如此,那么就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骗 。这种欺骗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对商标的使用做出了明确界定: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才属于商标的使用 。“壹号土猪”“壹号土鸡” 的标注方式,若未能清晰地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反而误导了消费者对商品品质的判断,就不符合商标使用的法律要求 。如果消费者看到 “壹号土猪” 的标识,却无法确定其来源是壹号食品的特定品种猪,还是普通意义上的土猪,那么这个商标的使用就存在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样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供了重要保障 。该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在 “壹号土” 商标事件中,如果壹号食品未能准确告知消费者所售猪肉、鸡肉的真实品种和特点,而仅仅通过商标的模糊标注来吸引消费者,就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以便做出理性的购买决策 。如果因为商家的误导而购买了不符合预期的商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害 。
从法律实践来看,类似的商标使用争议案件并不少见 。此前,某知名酱油品牌就因为商标和包装上的 “0” 字样引发了争议 。该品牌部分产品宣称是 “零添加”,部分是 “非零添加”,但包装上统一印着大大的 “0” 字 。消费者很容易将这个 “0” 与 “零添加” 联系起来,从而产生误解 。最终,该品牌在舆论压力下,对商标和包装进行了调整,以避免误导消费者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企业在商标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注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
企业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应当始终将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 。要确保商标的使用真实、准确地反映商品的特点和来源,避免任何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在设计商标和宣传商品时,企业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法律评估,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 。
结语:透明消费与规范发展
“壹号土” 商标争议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当前市场中商标使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复杂关系 。这一事件不仅仅关乎壹号食品一家企业,它引发的思考和讨论,对于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在追求品牌发展和市场份额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商标的使用和宣传 。商标不仅仅是一个标识,更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纽带 。任何试图通过模糊商标使用、误导消费者来获取短期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可能损害企业的长期发展 。壹号食品在 “壹号土猪”“壹号土鸡” 商标使用上的争议,提醒着其他企业要以此为戒,注重品牌建设的合法性和诚信性 。在设计商标和宣传产品时,企业应当充分考虑消费者的认知和感受,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避免产生歧义 。企业还应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为市场的规范化发展贡献力量 。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一事件也敲响了警钟 。在购物过程中,我们不能仅仅凭借品牌的宣传和商标的表面含义来判断商品的品质 。消费者需要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增强对商标和产品信息的了解 。在购买重要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的标签、说明书等信息,了解商品的真实属性和特点 。当遇到商标使用不明确或宣传内容可疑的情况时,要敢于提出质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参与市场监督,如向相关部门举报、在社交媒体上分享消费体验等方式,促使企业更加规范经营 。
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 。在商标审核环节,应进一步加强审核标准的严格性和一致性,避免存在误导性的商标通过审核 。要加强对市场上商标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对于违反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监管部门还应积极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完善,特别是对于一些容易引起争议的商品,如 “土鸡”“土猪” 等,尽快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为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依据 。
“壹号土” 商标争议事件是一个契机,它促使企业、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共同反思,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透明、公平、健康的消费环境 。只有这样,市场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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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肉类食品网 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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