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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丸里的“毒药”:硼砂背后的食品安全警钟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4/22 19:13:31 关注:25 评论: 我要投稿

  “美味” 背后的致命秘密:硼砂猪肉丸事件曝光在广东揭阳,一起因小小猪肉丸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犹如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层层涟漪。揭阳中院公布的案例显示,一家生熟肉制品店店主吴某,为提升猪肉丸的外观与口感,自 2023 年 9 月起,陆续购入约 45 斤硼砂,添加至生猪肉酱及熟猪肉丸中,并将这些 “加料” 食品投放市场。
  长此以往,这些含硼砂的猪肉丸进入众多消费者的餐桌。直至 2024 年 9 月,执法人员的突击检查,才使这场 “美食骗局” 得以终结。执法人员在店内当场查获硼砂 4 斤、生猪肉酱 4.06 斤以及熟猪肉丸 2.5 斤。经检测,这些食品均含有硼砂物质。而在被查获前,吴某已销售约 4000 斤添加硼砂的生猪肉酱和熟猪肉丸,销售额达约 9 万元,获利 1 万元。
  此案件的曝光,在社会上引发广泛关注,食品安全这一与大众息息相关的议题,再次被推至舆论核心。公众在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愤怒与担忧。愤怒于商家为谋私利,罔顾法律与道德底线,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担忧日常生活中,仍存在诸多未被发现的 “毒食品”,悄然威胁着大众健康。这不仅是一起单纯的违法案件,更反映出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以及部分商家道德的缺失。
  硼砂:食品中的 “隐形杀手”
  究竟是何种物质,能让商家甘愿以身试法,又为何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如此巨大的威胁?答案便是硼砂。
  硼砂,化学名称为四硼酸钠,通常呈无色半透明晶体或白色结晶粉末状,无臭,味咸。在工业领域,硼砂应用广泛。于玻璃制造中,它可降低玻璃熔点,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增强玻璃的耐热性与耐化学腐蚀性,使日常玻璃制品更耐用;在洗涤剂中,硼砂作为软化剂,能有效软化硬水,提升洗涤效果,并稳定洗涤剂中的其他成分;它还是木材防腐剂,可防止木材受真菌、细菌侵害,延长木材使用寿命;在火柴制造中,硼砂作为助燃剂,能提高火柴的燃烧速度与稳定性。
  然而,当硼砂涉足食品领域,却摇身变成 “隐形杀手”。在食品加工中,部分不法商家看中硼砂能增加食品弹性、韧性,改善口感,使食品看起来更新鲜、保质期更长的特性,不惜违法添加。但他们的自私行径,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带来沉重灾难。
  硼砂进入人体后,在胃酸作用下转变为硼酸。硼酸具有积存性,即便每次摄入量不多,长期连续摄取也会在体内不断蓄积,进而产生极大危害。它会干扰消化道中酶的正常作用,导致食欲减退,抑制身体对营养素的吸收,还会促进脂肪分解,致使体重减轻。急性中毒时,患者会出现呕吐、腹泻、红斑、循环系统障碍、昏迷等严重症状,即所谓的硼酸症。
  若长期摄入硼砂,危害更为严重。它会影响人体对钙元素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症,使骨骼变得脆弱,稍不留意就可能骨折;还会影响人体的排毒能力,导致淋巴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下降,进而引发肝损伤,使肝脏这一重要解毒器官无法正常工作;甚至可能对神经系统产生毒性作用,导致头晕、头痛、记忆力下降等症状。对于儿童而言,其身体正处于发育阶段,长期摄入含硼砂的食物,还可能对智力发育造成损伤,出现注意力不集中、智力下降等问题。更为可怕的是,有研究表明,长期食用含硼砂的食品,还可能增加患癌风险,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市场乱象:硼砂在食品中的隐秘角落
  广东揭阳的这起猪肉丸事件并非个例,硼砂在食品市场中的非法添加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 “毒瘤”。在利益驱使下,硼砂频繁现身于各类食品中,从街头小吃到日常主食,几乎无处不在。
  在凉皮、凉粉等夏季热门小吃中,常能发现硼砂的踪迹。部分商家为使凉皮、凉粉口感更劲道,颜色更黄亮,不惜违法添加硼砂。在宁夏银川,就有商家在凉皮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硼砂,从 2013 年持续至 2019 年,涉及多家个体凉皮店,销售范围广泛。这些添加硼砂的凉皮,不仅口感异常劲道,颜色也比正常凉皮更鲜亮。消费者购买时,往往难以察觉问题,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不知不觉将有毒物质摄入体内。
  粽子作为传统节日美食,也未能幸免。在广东梅州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8 家粽子加工制作单位里,竟有 7 家检出硼砂。部分商家为使粽子口感更好,延长保质期,在粽子中添加硼砂。添加硼砂的粽子,吃起来更有嚼劲,米饭颗粒较大,且不易沾叶子。在端午节这样的传统节日,人们本应品尝安全、美味的粽子,与家人共享团圆时光,然而这些 “加料” 粽子却让节日氛围蒙上阴影。
  腐竹作为常见豆制品,也成为硼砂的 “重灾区”。在广西、广东等地,都曾查获添加硼砂的腐竹。一些不法商家为使腐竹卖相更好、储存时间更长,在制作过程中添加硼砂。正常的腐竹颜色应为淡黄色或米白色,有轻微豆腥味。而添加硼砂的腐竹,颜色往往更鲜亮,韧性十足,且久煮不烂。消费者购买腐竹时,若不仔细辨别,很容易买到这种 “问题腐竹”。
  此外,面条、饺子皮、肉丸、肉类制品等食品,也都有可能被不法商家添加硼砂。在面条和饺子皮中添加硼砂,可使其更有韧性,不易断裂;在肉丸中添加硼砂,能让肉丸更有弹性,口感更好;在肉类制品中添加硼砂,可使颜色更鲜艳,保质期更长。这些看似普通的食品,在硼砂的 “加持” 下,变成危害消费者健康的 “定时炸弹”。
  硼砂在食品市场中的泛滥,不仅反映出部分商家道德沦丧、法律意识淡薄,也暴露出食品行业安全监管存在严重漏洞。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可能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测技术落后、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使一些不法商家有机可乘。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往往缺乏对硼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辨别能力,易受误导。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硼砂在食品市场中屡禁不止,严重威胁公众食品安全。
  火眼金睛:如何辨别含硼砂食品
  面对硼砂在食品市场中的隐秘存在,消费者需练就一双 “火眼金睛”,学会辨别含硼砂的食品,以有效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以下为大家介绍一些实用的辨别方法。
  一看外观和色泽
  添加硼砂的食品,往往在外观和色泽上会有异常。正常的猪肉丸,颜色多为淡粉色或肉色,色泽自然。而添加硼砂的猪肉丸,颜色会异常鲜艳,甚至呈现不自然的亮粉色,表面也会更加光滑,仿佛打了一层蜡。购买肉丸时,若发现颜色过于鲜艳,与正常肉丸差异明显,就需提高警惕。对于其他食品也是如此,比如正常的腐竹颜色多为淡黄色,添加硼砂的腐竹则颜色鲜亮发白;正常的粽子米粒颜色自然,添加硼砂的粽子米粒会更加透亮。
  二闻气味
  气味也是辨别含硼砂食品的重要线索。硼砂本身带有轻微碱味,正常食品中没有这种味道。购买食品时,可凑近闻一闻,若闻到淡淡的碱味,该食品很可能添加了硼砂。比如购买面条时,若闻到面条有不寻常的碱味,就有可能是添加硼砂以增加韧性。不过,这种方法对于本身气味较重的食品可能不太适用,需结合其他方法一起判断。
  三摸质地
  通过触摸食品质地,也能判断其是否添加硼砂。硼砂会使食物变得更滑爽、有韧性和弹性。以猪肉丸为例,正常的猪肉丸质地柔软,有一定弹性,但弹性不会过于夸张。而添加硼砂的猪肉丸,弹性十足,用手按压后能迅速反弹,且手感比较滑腻。购买粽子时,若感觉粽子手感过于爽滑,甚至有些发黏,也可能是添加了硼砂。此外,像腐竹、凉皮等食品,若质地过于坚韧,不易折断或扯碎,也可能存在问题。
  四测酸碱度
  硼砂易溶于水,且溶液呈碱性,可利用这一特性,使用 pH 试纸对可能含硼砂的食品进行初步检测。将食品碾碎后润湿,把 pH 试纸放入其中。若试纸变蓝,说明食品呈碱性,可能含有硼砂。不过,这种方法只能作为初步判断,因为有些食品本身也可能呈弱碱性,所以还需结合其他方法进一步确认。
  五专业检测
  若对食品是否含硼砂存在疑虑,最准确的方法是将食品送至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专业检测机构拥有先进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准确检测出食品中是否含硼砂以及硼砂的具体含量。虽然这种方法比较麻烦,且需一定费用,但对于一些对食品安全要求较高的场合,如餐饮企业采购食材等,专业检测非常必要。
  法律的红线: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后果
  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在广东揭阳这起猪肉丸案件中,吴某在生产的猪肉丸和生猪肉酱中添加硼砂并对外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虽然案件中未出现消费者因食用其产品而导致严重身体伤害的情况,但吴某销售添加硼砂食品的销售额约 9 万元,符合 “其他严重情节” 的相关规定。最终,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18 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1 万元。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法律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严厉打击,也为其他商家敲响警钟。
  法律之所以对这类行为予以重罚,是因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又关乎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一旦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将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除刑事责任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商家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若消费者因食用含硼砂的猪肉丸而受到健康损害,有权向吴某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吴某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外,商家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即便商家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会因行政处罚而付出沉重代价。
  守护餐桌:我们能做什么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各方共同努力。作为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至关重要。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商家和品牌,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避免购买 “三无” 食品。要相信 “一分钱一分货” 的道理,不贪图便宜,不购买价格过低、来源不明的食品。
  同时,消费者还应积极行使监督举报权利。若发现商家存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可拨打 12315 投诉举报热线,也可通过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举报。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线索和证据,如商家的名称、地址、违法事实等,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查处。每一次监督举报,都是对食品安全的守护,都可能避免更多人受到伤害。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严格审查食品生产许可证,确保企业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条件;加大对市场上食品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食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守护餐桌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让每个人都能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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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肉类食品网     文章作者:豆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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