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 请查收!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7/30 10:22:35 关注:86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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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气温升高、湿度增大,微生物易于滋生繁殖,食物易腐败变质,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为保障广大市民夏季饮食安全,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督促各类餐饮服务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提醒消费者科学饮食、理性消费。
常见多发风险点
一、高风险变质食品危害。在高温环境中,水果、散装熟食、乳制品、豆类制品、裱花糕点等食品易发生腐败变质,导致微生物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
二、湿淀粉制品微生物毒素风险。凉皮、米线类湿米粉及久泡木耳、银耳等食材,因高温高湿环境易滋生椰毒假单胞菌,分泌米酵菌酸毒素。
三、肉类烹调不当引发的致病菌污染。禽畜肉制品(如鸡鸭及肉酱类)若未彻底煮熟、冷却过程缓慢或生熟交叉操作,可能滋生产气荚膜梭菌等致病菌,增加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风险。
四、豆类天然毒素残留风险。四季豆、扁豆、豇豆等豆科植物及未煮沸豆浆中含天然毒素,未经充分加热处理可能引发食源性疾病。
五、有毒动植物误食危害。野生菌类、有毒野菜以及发芽马铃薯、未处理鲜黄花菜等含生物碱或天然毒素食材,易引发食源性疾病。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提示
严把原料采购关。餐饮单位应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不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强化储存管理关。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按照食品标签所标示的保存条件存放食品,冷藏0-5℃、冷冻-18℃,定期检查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食品库房应保持通风良好,做好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规范加工制作关。热加工食品须确保彻底烧熟煮透,保证食物中心温度达到70℃;冷加工食品应严格控制操作环境,缩短加工及存放时间;严格执行色标管理,实行生熟分开、荤素分开、脏净分开,工具及容器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重视人员健康关。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加工制作食品前,应对手部进行洗净消毒。工作时,应按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和口罩,佩戴的饰物不得外露。
做好清洁消毒关。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采用物理消毒方法的,应将餐饮具完全浸没在沸水中,煮沸时间不少于15分钟;采用化学消毒方法的,应严格按照消毒剂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消毒后应用清水冲洗干净,避免消毒剂残留。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定期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关。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面制品中禁用含铝膨松剂、肉制品中滥用亚硝酸盐、糕点中滥用色素等),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
规范网络经营关。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信息,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加强对网络订餐食品的包装管理,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对食品摊贩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提示
一、主动备案亮证经营。从事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应主动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并在其摊位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索取留存供应方资质和票据,做到来源可溯;严格按照划定区域和时段经营,落实“防蝇、防尘、防鼠”措施要求,保持经营区域环境卫生整洁。
三、禁止经营食品品种。食品摊贩禁止经营下列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自制泡酒、生鲜乳,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
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提示
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网络订餐注意查看商家证照,收到食品后检查质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购买食品选正规商超和市场,仔细查看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购买、采摘、食用来源不明的食物;夏季饮食清淡,荤素搭配,不过量食用生冷、油腻、高糖食品,不暴饮暴食。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违法线索,或遭遇有关消费纠纷,保留证据可随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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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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