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正式对欧盟猪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468亿进口猪肉将锐减?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6/18 9:36:40 关注:45 评论: 我要投稿
|
|
欧盟6月12日发表声明,拟从7月4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消息一经传出,引发国际和国内广泛关注。作为对等制约,6月13日,中国工业界正在游说政府对欧盟猪肉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6月17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商务部公告,于2024年6月6日收到中国畜牧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猪肉及猪副产品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相关猪肉和猪副产品的合计产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关于申请人资格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6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
被调查产品名称: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
英文名称:Certain pork and pig by-products。
产品描述:被调查产品为生猪屠宰加工后的产品,包括鲜、冷、冻猪肉;鲜、冷、冻猪的食用杂碎;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未炼制或用其他方法提取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整个或切块的猪的肠、膀胱及胃。
欧盟占我国进口猪肉半壁江山
具体来看,2023年,我国进口猪肉及杂碎271.1万吨,进口额64.5亿美元,按照当前汇率,人民币合计468亿。
从地区来看,巴西、西班牙、加拿大、美国、荷兰、丹麦分别占我国猪肉进口总量的25.9%、24.6%、8.5%、7.9%、7.8%、7.4%,合计占比82.1%。
从上表可以看到,西班牙、荷兰、丹麦、法国、爱尔兰、奥地利都为欧盟国家,合计占比达到51%,超过进口一半。
值得一提的是,欧盟成员国法国去年5月刚解禁,但根据路透社报道称,我国从法国的进口猪肉就达到2.6亿欧元(约合20亿元人民币),仅半年时间,中国就成为法国最大的猪肉出口市场。而在刚过去不久的5月,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法国猪源性蛋白饲料进口,扩大法国输华猪肉产品清单至猪内脏。
此外还有比利时,今年1月12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发布联合公告,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而比利时是欧盟第五大猪肉净出口国。而在发布非瘟禁令前的2017年数据显示,中国当时是除欧盟外比利时猪肉的第一出口市场,此番解禁意味着比利时猪肉也将开始输华。
由此观之,如若这场反补贴反倾销调查成功,导致进口猪肉关税上调,也就意味着其猪肉在中国市场将失去竞争力,或对目前的猪肉价格形成利好。
进口猪肉为何源源不断
事实上,在2008年之前,我国的猪肉出口一直高于,2008年之后进口量开始反超过出口量,成为猪肉净进口国。2016年,中国跃居全球最大的猪肉进口国。截至目前,中国猪肉进口量已连续16年超出口量,进口量由2008年的37.33万吨,增至2023年的155万吨。
即使2023年猪价始终低位运营,但进口猪肉量和进口金额依然保持高位,背后根本原因究竟在哪?
有人会说进口猪肉具有成本优势。没错,在国内猪价高涨时期,外国猪肉具有较大成本优势。但在国内猪价低迷的2023年,进口猪肉加上税率(12%关税和9%增值税)影响,对比国内白条批发价格已不占优势,那为何进口猪肉依然源源不断呢?显然背后根源不在于此。
这里主要就是起到调剂进出口平衡的作用,我们都知道,当下到全球外贸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比如2023年,我国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太阳能电池等“新三样”产品合计出口1.06万亿元,同比增长29.9%。
显然,为了保持进出口平衡,不得不选择一些猪肉等农产品作为进口产品,不仅是外交、外贸的主要交流方式,而且还能够起到平衡制约的作用,减少中外贸易间的顺差。
|
|
文章来源:猪场动力网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大 中 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