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频道
热点专题  企业黄页  行业排序  行业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专题食品安全专题畜产品安全专题政策引导 → 文章内容

信阳公安:关于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4/9/26 14:03:15 关注:40 评论: 我要投稿

  为推进肉类产品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严打夏季夜市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在畜禽养殖、销售中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违法犯罪行为;(二)夏季夜市店铺、摊点等销售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过期变质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三)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未按规定索要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四)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的冻品肉违法犯罪行为;(五)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六)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七)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八)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遵循实际,实事求是,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0376-6689023
  市农业农村局0376-6653767
  (二)举报信件邮寄地址:
  信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八街交叉口)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西50米)。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信阳市公安局
  信阳市市场监管局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3日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22024/9/26 14:33:20
自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人员培训考核2024/9/26 13:06:27
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夏季夜市肉制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9/25 15:07:55
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夏秋季夜市假劣肉制品专项检查整治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4/9/25 15:07:14
山东宁阳:严打夜市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2024/9/25 15:06:41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肉制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防控专题培训会2024/9/25 15:06:04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10-6528335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3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