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 文章内容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关于着力推进我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提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9/5 10:36:29 关注:24 评论: 我要投稿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80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青海省委:
  感谢一直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支持。贵委提出的“关于着力推进我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注!贵委所提的几点建议对做好我省以商标、地理标志为支撑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近年来,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立足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实际,围绕我省地理资源禀赋,推动形成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商标和地理标志,引导农牧民受益于商标、地理标志“金字招牌”,服务农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区域品牌价值提升。
  目前,贵委的建议已采纳,并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能,采取有力举措,积极推动落实。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奋力推动商标数量实现倍数级增长。积极发挥商标受理青海窗口、全省57家商标代理机构、39家商标品牌指导站作用,并紧紧围绕青海优势资源和特色经济,建立青海省商标、地理标志基础信息库,制定《青海省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方案(2024—2025年)》,从挖掘优势资源,强化保护能力,提升运用水平,打造交流服务平台四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模式扎实开展商标培育工作。全省累计商标注册量从2020年末的48516件上升到目前的87100件,增长1.79倍。我省2家商标品牌指导站入选国家首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
  (二)有效发挥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作用。策划、拍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青海)展播” “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青海)展播”宣传片,并在西宁曹家堡机场T2航站楼电子大屏循环播放。同时,依托我局位于西宁机场高速北段的标志牌,对我省产业“四地”建设和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相关内容进行全天候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大众对商标、地理标志的关注度,引导农牧民受益于地理标志“金字招牌”。截至目前,全省共申报成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6件,注册成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7件,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用标企业增加至110家,2024年年产值达309.83亿元。指导、促成“柴达木枸杞”“藏毯”成功入选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名单,位列全国44个项目之中。“藏毯”“玉树虫草”“互助青稞酒”“柴达木枸杞”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被列入为全国指导名录,“柴达木枸杞”“湟中燕麦”入选中欧保护协定。
  (三)持续扩大青海生态品牌影响力。立足“绿色发展、品牌创新、合作共赢”的定位,自2021年以来,以设置“大美青海·生态品牌”主题馆形式,组织省内460家经营主体先后参加了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会(宁波)、无锡现代农业博览会和第六届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集中宣传、推介、展示我省特色生态品牌产品,助力企业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拓展市场、提升形象,取得了丰硕成果。六次推介活动共促成签约项目134个,意向签约金额近5亿元,正式签约金额1.72亿元。特别是2024年,我省主题馆在西洽会上受到央视《新闻联播》、《朝闻天下》、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主流媒体全方位报道。
  (四)加大商标、地理标志人才培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本着服务基层,围绕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注册与审查、商标行政执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与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等内容,主动对接市州政府,工信、商务、发改、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内知名的品牌运营专家及律师、业务骨干授课,以理论+实操、讨论+观摩的形式,举办六期下沉式培训——全省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专题培训西宁大讲堂、海西大讲堂、海东大讲堂、海南大讲堂等。培训为八个市州基层执法骨干理清思路、教授办法、凝聚共识,加大商标、地理标志监管执法保护力度,更好服务全省商标品牌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立足职能职责,按照《青海省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方案(2024—2025年)》部署要求,持续重视发挥商标、地理标志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推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的作用。
  (一)推动商标品牌培育更加精准化。以《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规范》《青海省精品品牌名录》为依托,围绕产业“四地”建设,分门别类开展引导服务,挖掘、培育更多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品牌价值居行业前列、经济及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
  (二)实现地理标志引领更加广泛化。围绕牦牛、藏羊、枸杞、虫草、蜂蜜、燕麦、蕨麻、藏绣、藏毯、唐卡、拉面、菜籽油等我省地域特色产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按照挖掘一批、培育一批、保护一批的原则,实施梯次培育。同时,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引导、支持达到标准的企业及时申报,依法规范使用,发挥商标地理标志品牌溢价效益,更好实现成果转化。
  (三)促进商标品牌宣传更加特色化。充分发挥品牌发展资金的激励作用,加快实施全省地方特色优势产品“走出去”战略,通过青海品牌商品推介活动等载体、线上线下等方式,拓宽青海品牌营销渠道,持续提升“大美青海”品牌形象。加强省内外区域合作联动,统筹推进在商标品牌意识树立、特色品牌商品推介等方面的协作联动,充分形成工作合力。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楚雄州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2025/9/5 18:05:20
俄农业产品出口发展中心:2025年前8个月滨海边疆区农产品对华出口量增长超过5%2025/9/5 10:20:46
美国农业部预测2025财年对华农产品出口将出现创纪录的下降2025/9/4 18:12:04
黑龙江省召开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议2025/9/4 10:16:55
跨越欧亚:中德农产品贸易如何双向奔赴?2025/9/3 12:11:06
河津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农贸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5/9/2 10:20:41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