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关于加快甘肃省资源性“药食同源”产品开发的提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9/16 10:08:33 关注:48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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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甘肃省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17提案的答复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资源性“药食同源”产品开发的提案》收悉。
提案所涉“药食同源”物质,国家有关部门现统称为食药物质。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上具有作为食品的食用历史,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的物质。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是指某种物质在2个县级区域以上,具有30年以上作为食品食用的历史。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公布,并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责的食药物质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开展食药物质情况
(一)积极开展食药物质基础研究。我省是全国中药材主要产区之一,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前列,特别是道地药材种植独具优势。当归、党参、黄(红)芪等大宗品种获得国家原产地认证,中药材生产加工具有一定规模,已成为全省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我委加大扶持力度,依托省疾控中心、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等机构积极开展食药物质的基础研究工作。一是2015年在省疾控中心设立省食药物质研究中心。二是加大投入,不断加强实验室改造升级。三是积极开展毒理(包括急性毒性实验、Ames实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实验、致畸实验、90天喂养实验)、理化实验及土壤监测等基础研究工作。
(二)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汇报衔接食药物质相关工作。2013年起,我委开展当归、党参、黄芪、红芪、肉苁蓉等甘肃地产大宗特色中药材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等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或审批为新食品原料。2020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将当归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此举大大提高了我省当归的经济附加值。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提出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英、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经报请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意,我委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印发《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卫食品发〔2020〕138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为期2年的生产经营试点工作。试点期间,放开了我省党参、黄芪、肉苁蓉3种食药物质的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我委牵头制定颁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党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苁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党参生产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芪生产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苁蓉生产卫生规范》等6项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全省累计有60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市场监管部门有关生产许可、研发生产食药物质相关产品品种69个。
基于前期工作的扎实开展和取得的积极成效,最终于2023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将我省申报的党参、黄芪、肉苁蓉等3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此3种物质的获批,对扩大我省党参、黄芪、肉苁蓉消费需求,延伸产业链条,壮大经营主体,激活市场潜力,促进特色产业多渠道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推动全省中医药产业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为方便企业、科研机构、标准使用单位及社会公众查询、下载,我委已将国家历年公布的食药物质目录名单汇总,并挂至省卫生健康委官网主动公开栏目,供社会各界参考。
下一步,结合贵委的提案建议,我委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配合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科研院所以及食品生产企事业单位完善食药物质后续研发、产品创新、升级等相关工作整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区域布局。二是结合我省实际和基础研究成果,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申报食药物质,争取我省更多道地药材纳入国家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同时协助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内食品生产企业做好已纳入国家食药物质目录的品种参与全国食药物质健康声称试点工作。三是加大甘肃特色“食药物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依托兰州大学药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等组建专家团队,推进兰州百合、金银花等食药物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跟进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和食物消费量调查等工作,确保相关产品的食用安全性与稳定性。四是开展食药物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食品企业标准的跟踪评价及宣贯工作,为食品安全标准尤其是食药物质的地方标准制修订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标准质量和服务能力。
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希望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食品处 巴图,0931-4818192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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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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