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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关于大力推进药食同源功能性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0/8 14:13:57 关注:272 评论: 我要投稿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43号建议的答

复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药食同源功能性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被用作食材,即食药物质。传统中药材融入现代饮食,有助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根据传统食用历史证明、食用安全性评价资料等及时审查、更新食药物质目录,目前已公布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106种。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支持食药物质技术研发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打造一批健康产业创新中心,推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我委统筹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开展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印发《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注重食药物质原材料传承与发展,明确加强承德杏仁、宁夏枸杞等原料示范基地建设,支持辽宁海参制品、山东阿胶制品等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
  (二)关于食药物质质量及工艺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加强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对于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部分产品,已制定《枸杞》《免洗红枣》等2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并制定了《保健食品中绿原酸的测定》等17项保健食品中功效成分检测方法。我委将持续完善食药物质标准管理法规要求,根据《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新发布的食药物质公告中增加了食药物质相关信息及安全限量指标等要求;正在开展食药物质外源污染物数据收集、消费量调查、安全性评估、健康声称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分别发布《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 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等,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鼓励设置食品营养与健康、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培养食药物质种植养殖、鉴定、炮制、制剂、养生等健康服务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对食药物质食品产业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开展探索。
  (四)关于加强食药物质科普宣传和知识普及。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食药物质政策解读、食养指南推广应用、科普宣传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食药物质,提升人民群众营养健康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大食物观”理念,做好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和制定工作,开展食药物质食养声称试点工作,推动食药同源原材料种植养殖及深加工产业发展,持续加强食药同源食品科普宣传,赋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升营养健康高线,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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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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