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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的建议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1/10 18:14:55 关注:89 评论: 我要投稿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湖3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何晓红、杨国琴、董晓莲、许青叶、雷晓芳、杨应政、包明、吴小利、张卫东、裘丽琴代表:
 
  各位提出的《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围绕食用农产品安全这一民生焦点,从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三大关键环节切入,精准剖析问题成因并提出全链条治理方案,为我省提升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效能、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监管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主体责任
指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强化源头责任落实。指导种养殖主体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管理,强化自检或委托检测,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上市销售。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把关。依托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载体,督促市场开办者配强配齐快检设备,加快运用胶体金法进行快检,做好农兽药残留等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完善责任清单与指导规范。修订完善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等10个指南,为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依据。四是深化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查验进货凭证,有效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强化市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落实食用农产品运输安全责任,推进数字治理和食品安全体系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强机制、抓落实、守安全,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一是严格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把控。指导种养殖主体健全管理体系,推进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上市前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把关能力。二是保障食用农产品运输质量安全。贯彻《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要求,指导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落实交付装卸运输管理、运输工具清洁维护及温控监测等主体责任,防范污染变质风险。三是深化市场准入责任落实。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等单位建立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分类准入制度,对入市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从严把关、批批速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
2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省食药安办牵头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制机制,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强化全链条监管保障消费安全。一是构建风险治理制度体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浙里食安”标志性成果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的意见》,制定全链条监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形成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货查验、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多次协同组织开展豇豆、鳊鱼等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完善执法合作机制,去年部级抽检豇豆合格率达100%。迭代优化“浙农优品”平台,累计建成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407家。2024年,开展定量和定性检测137万余批次,农产品合格率98.7%,连续11年稳定在98%以上。三是强化食用农产品运输管控。省交通运输厅全力抓好冷链运输营运车辆管理,突出加强对使用轻型货车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准入管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协同构建冷链物流体系。四是构建食用农产品数字追溯体系。贯彻《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强化“浙食链”与省农业农村厅“浙农码”系统对接,目前5类重点主体和12类重点品种上链率达98%以上,新增鸡蛋、草莓、鳊鱼等重点品种开展数字化追溯,基本实现“源头赋码、一码溯源”。五是强化行刑衔接。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签订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合作协议;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发《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等程序,为严打食品安全犯罪提供衔接制度保障。组织开展“昆仑”“剑锋”系列专项行动,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为相关行业整治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先行的意见》,全面深化责任落实、风险治理、分级监管、数字追溯、社会共治“五位一体”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能力,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二是完善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机制。农业农村部门修订《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深化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抓好食用农产品源头农兽药残留速测把关;迭代升级“浙农优品”监管模块,推动新增农产品品种纳入数字化追溯体系,强化与“浙食链”系统的数据交互。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健全“六项机制”和“四个指南”,构建常态化风险隐患源头责任传导机制。三是完善冷链物流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对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省交通运输厅持续推进轻型货车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准入管理,推动冷链车辆新能源化发展。四是深化行刑衔接机制。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同建设“行刑衔接”平台并全省推广应用,横向覆盖行政执法条线,推动省域范围内行刑衔接数字办案协同,深化“昆仑”“剑锋”等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犯罪打击力度,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3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的重要抓手,多维度、立体化推进相关工作。一是高质量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浙江主场活动,3413场主题活动覆盖近400万人次。在乡村、企业、校园等地开展现场科普活动600余场、直播活动35场,发布短视频42个,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超190余万人次。二是打造“浙里食安”品牌矩阵。推出“浙里说食安”“浙里看食安”“浙里查食安”等系列视频192期,其中18期入选国务院食安办典型案例。创新开展“浙里好市监”网络直播,实现观看人数突破10万+、新媒体阅读量破亿、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量超百篇的“三个首次”突破。三是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组织参加全国农安科普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15个参赛作品荣获国家级奖项。在“浙农号”政务客户端开设“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提升”专栏。四是实施“百千万”培训行动,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专业知识等培训212场次,培训人员13913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宣贯力度,提高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一是拓展公众宣传渠道。统筹“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擦亮“浙里食安”“浙里农安”“浙里科普”品牌,用好“浙里好市监”阵地,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进学校、进村(社)、进农户,协同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大赛等活动,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二是丰富宣传科普内容。实施“食安科普达人计划”,组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鼓励网络博主参与科普宣传,构建“队伍+矩阵+活动+场所+作品”五位一体科普格局。完善优质科普体系供给,线上加强“浙里食安元宇宙”科普馆建设,线下按照“综合+专业+区域”三级矩阵全面升级食安科普馆。三是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协会作用,健全企业“吹哨人”制度,畅通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检测机构和公众积极提供违法行为线索。
 
  感谢各位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关注我局“浙里好市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我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了解更多市场监管有关信息。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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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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