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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训基地和实训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1/19 18:01:11 关注:1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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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实战能力,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训基地和实训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加快推进我省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监管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流程、工艺标准及法律法规适用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增强监管效能,同时促进政企研协同,帮助企业精准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化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实训基地和实训点,为全面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明确了实训基地和实训点定义及建设原则实训基地和实训点是指具备食品生产经营等场所,能够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等设置课程进行现场教学(包括虚拟现实教学),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操作、现场检查、检验检测等实践教学的法人单位。
(二)规定了申报实训基地和实训点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拥有良好的组织和接待能力,运作流程规范有序;具备实训场所、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科学合理设置实训课程;具有基本的食宿场所和条件;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年能承接不少于2次、120人、10个工作日的实训活动等条件。
(三)明确了申报的遴选程序
按照“自评申请、择优遴选”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评估后形成建议名单,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省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授予“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训基地(点)”铭牌,有效期不超过3年。
(四)明确了运行管理要求
实训基地(点)应制定年度实训计划,负责实训场所的维护与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安全;省局承担所组织实训的学员参训、师资授课、耗材使用等费用;参训人员须遵守纪律,不得干扰企业正常运营,严守商业秘密;实训基地每年开展自我评估,省局组织年度综合评价,内容包括硬件设施、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等,并根据结果实施动态调整。《办法》还明确列举了不符合要求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具体情形,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实训基地,省局将及时收回授牌。
(五)明确了纪律与监督要求
《办法》明确要求:实训基地及授牌、组织开展实训活动不得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相关工作人员须严守廉洁纪律,违规行为将依规处理。
(六)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省局将以此《办法》为依据,稳步推进实训基地和实训点建设,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人才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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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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