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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某超市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鲜牛肉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8/5 10:10:51 关注:168 评论: 我要投稿

  2025年5月15日,新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案板上摆放的鲜牛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至案发时止,鲜牛肉以均价65.6元/kg的价格销售52.6kg,计销售金额3450.56元,剩余12.4kg尚未销售,被本局执法人员扣押,计货值金额813.44元;内杂以50元/kg的价格销售完毕,计销售金额250元;牛头、牛腿、牛皮未称重,销售金额为12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能够核实进货来源,新化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鲜牛肉12.4kg,没收违法所得3820.56元,并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安全无法保障,会带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未经检疫牛肉行为,可以倒逼减少私屠滥宰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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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娄底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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