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0/10 11:41:01 关注:18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提出,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无序竞争会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国家支持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按照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思路,提出多项治理举措。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指导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要求行业协会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规定,促进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共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开展提醒告诫。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加强监管执法。对提醒告诫后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地加强政策宣贯,提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文章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