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曝光3起利用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发票偷税骗税案件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0/16 18:13:31 关注:5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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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贵州、辽宁、吉林税务部门曝光3起利用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发票偷税骗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贵州博方民族药业开发有限公司虚开农产品发票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贵州博方民族药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虚假注册黔南州惠水县星岭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操控贵州旺禾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骗享涉农税收优惠,让上述两家合作社为其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295份,金额2509.60万元,其中281份发票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232.83万元,并通过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249.03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贵州博方民族药业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445.3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二、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以戴元军为首的犯罪团伙虚开农产品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18年至2022年,以戴元军为首的犯罪团伙,注册成立辽宁桃园家饰有限公司,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低值高报”、虚假结汇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023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辽宁桃园家饰有限公司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1852.72万元的处理决定。2025年7月,主犯戴元军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规定,对其处罚金2500万元;其余4名从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
三、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以闫莉为实际控制人的3户企业虚开农产品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17年至2024年,以闫莉为实际控制人的吉林省琴航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汇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长春市威纯经贸有限公司3户企业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列进项税额、出口不具备合理商业目的货物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02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3户企业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578.12万元的处理决定。目前,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税费优惠政策的享受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前提。通过虚构农产品交易、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等手段骗享税费优惠的违法行为,不仅扰乱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而且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影响了相关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广大经营主体应准确理解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到业务真实、票据合法、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相关领域税费服务、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守法经营主体的同时,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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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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