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守许可底线 护航食品安全 ——许昌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许可保持专项检查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0/29 12:45:50 关注:44 评论: 我要投稿 | 
                                |  | 
        	                    
        		                    | 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后续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食品生产企业许可保持情况专项检查行动,聚焦许可条件合规性、生产过程规范性、质量控制有效性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专项检查以“排查风险、规范提升”为目标,重点覆盖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豆制品等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生产领域,对全市今年以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54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主体资质合规性,核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与实际生产产品是否一致,生产地址、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等是否发生变化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二是生产条件保持情况,重点检查生产车间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维护、原料采购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是否符合许可要求;三是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查看企业出厂检验制度执行、产品标签标识规范、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情况,确保产品从原料到成品的全链条可控。
 为确保检查实效,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由业务骨干带队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检查中,执法人员通过查阅台账记录、实地核查生产环节等方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改正的,指导企业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交给辖区跟进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市局。此次专项检查还注重“监管+服务”并重,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针对企业在许可变更、流程优化、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疑问提供现场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已对四个县区9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7项。
 下一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专项检查行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闭环。同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许可后续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食品生产环境,为全市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许昌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