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州创新“妈妈餐”监管模式家校共筑校园食安防线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0/29 18:03:08 关注:47 评论: 我要投稿 | 
                                |  | 
        	                    
        		                    | 今年,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管局创新推出“妈妈餐”校园监管模式,通过聘用学生家长深度参与食堂食材验收、帮厨、分餐、陪餐等全链条工作,常态开展“食堂开放日”,构建起“专业监管+亲情守护”的家校共治新格局,让校园餐桌既有安全保障更添“家的味道”。 精准锚定“四环节”,注入食安“亲情密码”
 “妈妈质检”守好源头首关。在食材验收环节,明确家长需核对资质、查验食材、核查证明,重点对蔬菜农残、肉类溯源、保质期限等关键信息进行双重核验。新增设食材验收设备,实现数据实时显示并同步更新到平台,实现“来源可溯、问题可查”。“妈妈视角”优化餐食品质。针对食堂餐食口味单一、营养搭配不优等问题,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推动家长帮厨深度参与餐食制作。“妈妈标准”规范流程细节。分餐环节实行“妈妈+教师”双岗协作模式,明确要求分餐人员严格执行“手部消毒、全程戴罩”等操作规范,家长实时记录分餐过程中的餐食余量、学生反馈等信息,为菜谱优化提供第一手数据。“妈妈共餐”打通反馈闭环。为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快速整改,建立推广“妈妈陪餐”制度,重点反馈口味适配度、分量充足度、餐具洁净度等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由管理人员跟踪督办,形成“反馈——整改——核验”闭环管理。试点以来,全区学生家长在食堂员工中占比由22.7%提升至58.6%,年底力争提升至70%。
 常态开展“开放日”,增强家长参与频率
 破除校园食堂“封闭管理”壁垒,将开放日从“偶尔活动”转为“固定机制”,实行“三定三查”规范化,定频次、定人员、定流程,查后厨、查食材、查质量,让家长深度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实现“透明化监督、零距离守护”。目前,全区开展校园“食堂开放日”136次,参与家长3000余人次。
 健全承诺公示制,确保食材来源可溯
 在全区推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公示制度,设置食用农产品公示专区,每日索取留存蔬菜类《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公示,合格内容、供应商信息等清晰可见、实时更新;将公示运行情况纳入校园食堂日常检查重点内容,将“隐形的凭证”变为“公开的承诺”,从源头筑牢校园食安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全区141所学校食堂实现公示制度全覆盖。
 “妈妈餐”模式、“开放日”活动、承诺公示制度推行以来,实现食品安全、家校信任、社会效应的多重提升。同时,“妈妈餐”模式为家长提供了“家门口”的灵活就业岗位,实现“监护孩子+兼顾收入”的双重便利,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