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产经·企业中国畜牧 → 文章内容

关于腌腊肉制品的消费提示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1/9 15:52:58 关注:29 评论: 我要投稿

双汇—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
  冬季天寒之际,正是“腊肉飘香”时刻。腌腊肉因肉质细腻、色泽鲜明、风味独特,备受众多消费者青睐。作为传统佳肴的腌腊肉制品正大批量上市,为引导健康消费,指导正确食用腌腊肉制品,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如下提示:
  图片
  一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建议到正规超市、商场或品牌专卖店选购腌腊肉制品,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散装产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标签信息是否齐全,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二
  家庭自制腌腊肉注意事项
  家庭自制腌腊肉制品时,一是要选择有质量保障的原料肉,从商超或农贸市场购买的肉应查看检疫合格证明,避免使用色泽和气味异常的原料肉;二是要选择在合适的时节进行加工,秋冬季节气温普遍较低,空气湿度较小,不仅有利于水分的散失及风味的形成,而且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三是要避免鼠虫的危害,做好防护措施。
  三
  观察产品外观
  优质腌腊肉制品表面应呈均匀的红色或棕红色,脂肪部分呈乳白色或微黄色。若发现肉质发黏、颜色异常或有明显霉斑,请勿购买。
  四
  注意储存条件
  腌腊肉制品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能为微生物生长提供良好的营养物质;同时,腌腊肉制品中的脂肪较易氧化,进而会影响产品的感官品质和食用安全性,因此腌腊肉制品一般需密封包装、保持干燥、低温贮存和避免阳光照射。
  五
  适量食用更健康
  腌腊肉制品含盐量较高,建议控制食用量,尤其是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患者。食用时可搭配新鲜蔬菜,减少盐分摄入。
  六
  警惕过期变质
  过期或变质的腌腊肉制品可能产生有害物质,切勿食用。如发现产品有异味、表面发黏或颜色异常,请立即停止食用。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宣城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2025/11/6 11:15:57
重拳出击除隐患 守土尽责保食安!陕西西咸新区筑牢农村食品及肉制品安全防线2025/11/5 10:23:53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农村地区肉制品专项检查2025/11/5 10:23:21
陕西杨凌:靶向抽检肉制品 守护群众“舌尖安全”2025/11/4 18:05:44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2025/11/2 16:31:10
甘肃省安定区开展食用农产品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督查2025/11/2 16:27:40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更多>>

版权所有 现代畜牧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4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