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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渝北区来某食品公司将受委托销毁食品重新销售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1/28 10:50:08 关注:15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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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渝北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重庆来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鸡骨棒”和“鸡拐”,涉嫌属于生产厂家自检感官性状异常后委托其销毁的问题食品。经核实,2025年1月16日至2月7日期间,当事人明知这批问题食品系他人委托销毁,却多次以合格食品对外销售,货值金额6735.66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并结合违法情节综合裁量,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735.66元、罚款7.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提示:当事人未严格按照委托协议处置问题食品,导致本应销毁的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理应受到法律严惩。此案也警示食品生产者不仅要管好生产加工环节,对问题食品的处置环节同样要严格管控,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食品经营者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控,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坚决拒收。(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公布五起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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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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