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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某食品经营部涉嫌发布肉制品虚假宣传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2/11 22:37:44 关注:87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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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城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消费者匿名反映城关区某猪肉铺广告牌匾标注土猪肉,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要求调查处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食品部店铺广告牌印有“自然散养,年味猪肉”,冷藏展示柜宣传标语宣称“没有腥味,散养土猪,纯真口福”等广告用语。当事人称其销售的猪肉,从广水市农村收购,运输至屠宰公司定点屠宰,经检验检疫合格后转运至销售店铺。当事人提供了动物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加工产品检验报告以及合作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总公司品牌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经查这些文件主要证明猪肉的基本质量和卫生符合相关标准,但材料中均未对广告中宣称的“自然散养、散养土猪”等内容予以证实,且无法提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经营部作出责令改正、罚款1120元的行政处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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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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