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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石牛乡某摊贩销售“白板肉”案
现代畜牧网 http://www.cvonet.com 2025/12/19 12:53:42 关注:374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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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双峰县市场监管局石牛市场监管所会同石牛乡综合执法大队在石牛乡辖区开展“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发现:食品摊贩刘某华销售的猪肉产品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同时猪肉表皮未见有检疫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
当事人刘某华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猪肉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刘某华违法行为下达了《石牛乡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食品摊贩刘某华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执法人员对食品摊贩刘某华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猪肉产品进行溯源。经查,2025年5月22日食品摊贩刘某华所销售的猪肉产品的是从罗某军处购进,石牛市场监管所依法将罗某军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双峰县农业农村局,后罗某军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立案侦查。
典型意义:本案突出了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与“行刑衔接”的重要性。执法人员在查处摊贩销售无检疫检验猪肉的同时,追溯上游来源并将线索移交农业农村、公安部门,最终追究私屠滥宰刑事责任,形成了从市场流通到生产源头的全链条打击。案件不仅警示食品摊贩必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得销售未经检疫的肉品,也展现了市场监管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的作用发挥,对震慑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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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娄底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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